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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强行表白”男生可否宽容些?

[db:作者]  2014-11-14 00:00:00  互联网教育报

    ■李记

    近日,商丘学院大一男生郭某,因“强行”向女生表白被开除。据媒体报道,他先是说“不后悔”,后来又感到“很迷茫”。

    郭某的心理变化很耐人寻味,从当初的“冲动”表白,到被开除后的迷茫,可以看出郭某的“不成熟”。而正是因为不成熟,恰说明对其再教育的必要性。尽管从年龄上看,郭某应是成年人无疑,应为自己一系列冲动行为承担责任;但作为一个大一学生、一个受教育者,学校对他进行事后惩戒时,能否更宽容、大度一些,再给他一次悔过自新、“重新来过”的机会?

    按照商丘学院开出的“布告”,这位男生在表白时因为不听老师的劝阻,在学校请来家长配合教育时“破口大骂并欲殴打在场老师”,并再次拒绝教育,所以学校将其开除学籍。原因不是在校内表白,而是其之后的一系列举动破坏了校园秩序。

    而现场学生的描述是,郭某表白是在女生宿舍楼下,没看到他有过激行为。一位不愿具名的学生说,当时他也在现场,当天围观的人堵住了某位校领导的车,之后辅导员上前劝阻。郭某也自称,表白是在吃饭时间,并无影响学校秩序;“骂他(老师)是因为他们不守信用,把我的父母叫到学校,对我父母不尊重。”校方所称的“欲殴打老师”,“我只是在他们面前摔了我的手机,是摔在地上,没有朝向任何人。”综合双方所述,不难发现,郭某在“受教育”时拒绝配合,是矛盾主因;吃饭时间在宿舍楼下表白,说严重扰乱校园秩序,也是牵强。

    厘清了事情发生的经过,至此不难发现,该宽容还是该严惩“强行表白”男生,显然应以更广、更大的视角审视。比如说,一位宽容、智慧的教育者,碰见学生表白,完全可以微笑着加入“围观”行列,只需维持好现场秩序即可,事后再对学生进行合适而合理的教育,甚至是进行必要的警告与惩戒。这样的话学生也容易接受。

    再比如,一所兼容并包、校风开明的学校,不会还在用封闭、陈旧的管理高中生的思路去管理大学生。因为在大学生结婚生子都被允许的当下,针对业已成年的大学生的管理,应该是开明、宽容、智慧的,不该是封闭、狭隘、迂腐的。

    具体到这件事本身,一个善意的建议是,如果这位男生真心悔改并能真挚道歉,商丘学院是否可以考虑“收回成命”呢?因为还是那句老话,宽容一个受教育者,就是善待一个未来。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宽容他此次错误,不仅是善待他一个人的未来,更是善待他的家庭。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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