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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除无证幼儿园不能靠“关”

[db:作者]  2014-12-12 00:00:00  互联网教育报

    通过对无证幼儿园进行分级管理,原本被划定在标准和监管之外的民办幼儿园和看护机构获得合法身份,进入政府部门监管范围,既满足了家长的需求,又能保障办学安全和质量。

    ■李爱铭

    人口出生遇高峰,入园难题如何解?日前,西安爆出一无证幼儿园建在废墟里招生已三月的消息,引发热议。与此同时,“海南学前教育资源短缺,659所幼儿园未注册”的消息也引发了媒体关注。

    从2007年至今,随着人口出生高峰的出现,幼儿入园供需矛盾在全国各地陆续出现。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经济实力、文化层次的分化,家长们对于教育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多元化。比如,有的高收入家长希望幼儿园引进外教,愿意为此每月支付几千甚至上万元;不少普通工薪家庭则希望每月只需花费几百元,拥有一个安全看护孩子的园所即可。入园人数激增、众口难调,各地政府大力增加公办幼儿园、托儿所供给的同时,各类定位各异、质量不同的民办园所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在此过程中,由于办园质量参差不齐,导致家长、政府和市场“三角关系”中的“张力”逐渐拉大。以西安这所建在废墟上的无证幼儿园为例,其中有颇多值得深究之处。它的存在,表明附近有一定量的入园需求,并且公办幼儿园和正规民办园未能满足。是周围缺乏公办幼儿园,公共教育服务覆盖不到位?还是虽有正规园但收费超出家长的承受能力?抑或该幼儿园因陋就简,虽家长认可但无法达到政府标准?无论是哪种情况,无证而存在、查处而不停办,都折射出家长需求与服务供给之间未能“无缝链接”的问题。两者之间存在的“裂缝”,成为不规范民办幼儿园产生和存在的土壤。

    无证的非规范幼儿园游离于管理之外,无论是校园安全、食品卫生,还是师资队伍、教学标准等,都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此类幼儿园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私人办学者的营利目的驱动,办学质量取决于其个人的觉悟,其隐患自不必赘述。因此,政府部门可以采取查处、取缔等措施,保障学前教育质量和幼儿安全。然而,由于家长对低价服务的需求和经营者借机营利的动力仍然存在,此类无证的不规范幼儿园经营成本低、违规成本低,往往关了开、开了关,难以“根除”。

    无证办学点无法根除的问题,在当前很多地方较为常见,并且比较集中地出现在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过程中。在不少大城市的城乡接合部,部分办学者借用旧厂房甚至民房开办低价的农民工子女托儿所、学前班甚至中小学,很多办学点既无操场,也无专用教室,师资、课程设置无法达标,成为被取缔的对象。但取缔之后,如果学生由当地公办学校负责“吃进”,经常“难以下咽”;而若安置不妥,孩子失学、家长不满则可能引发社会事件。

    对此类办学点,“关”还是“管”?教育主管部门往往陷入“两难”境地。上海近年来的探索或可有所启发。为应对入园高峰,当地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同时,对幼儿园采取分级管理制——办园者可根据自身实力和办学条件,按标准申报市示范园、一级园、二级园等,接受相应标准的管控。而为了满足大量外来务工者子女的入园需求,上海重拾民办三级幼儿管理标准、制订外来务工者子女“看护点”标准等,对办园的园舍、师资、班额等适度放宽,但划定底线。此举一出,数百家原本被划定在标准和监管之外的民办幼儿园和看护机构获得合法身份,进入政府部门监管范围,既满足了家长的需求,又能保障办学安全和质量。同时,政府部门每年还专款资助这些民办幼儿和看护机构改善玩教具、厨具、卫生器具等设施,提高其办学质量。

    可见,要从根本上破解教育供需的“两难”问题,政府、市场和家长三者之间的关系要重新审视。基础教育是一种社会公共服务,政府的责任在于提供公益性的、基准的服务,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而由多元教育需求促生的民办教育,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产品,满足家长的个性化教育需求。在教育转型的过程中,政府职能应不断转型,通过完善“管、办、评”分离的机制,从具体的办学事务中脱身,转向制订调控政策、规范标准等,通过合理的政策杠杆,促进公办、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作者系上海市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科研员、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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