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陕西建设技师学院学生反映,称该校为了防止学生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要求每位学生每学期开学缴纳100元“纪律保证金”。学校对每个月遵守纪律的学生退还20元,对不遵守纪律的学生扣除20元。对此,多数学生表示不满。(12月10日《华商报》)
学生旷课、迟到、早退是令高校管理者头疼的一个难题,该校收取纪律保证金的初衷,是想约束学生行为,维护稳定有序的课堂环境。然而,良好的初衷不能成为手段违规的借口。学校任何一笔收费都应严格遵守教育、物价等部门制定的标准,所谓的纪律保证金显然不在收费许可范围之内。
这一事件同时也暴露出学校管理理念的错位。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规则意识本是学校育人应尽之责,而这种“以罚代管”行为的实质,却是把金钱凌驾于规章制度之上,让学生误以为用金钱可以“买卖”规则。这无疑会导致学生价值观的扭曲。
笔者以为,校方不妨转换思路,树立人性化的管理理念,在与学生平等沟通中寻求科学合理的解决对策。比如,针对学生违反课堂纪律的问题,学校可以从改革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入手,对违纪学生给以科学引导,帮助其培养自律意识。这样的管理,不是更有人情味儿吗?
焦以璇 文 王铎 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