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编辑部:
我是湖南省安化县平口中心完小五年级一个寄宿制班级的班主任,周五经常要负责护送学生乘船回家。近段时间我心里一直有个想法,想请通过贵报呼吁一下,那就是明确学生用船的法律地位。
我们学校位于新中国最早修建的大型水库——柘溪水库腹地。水库面积85平方公里,横跨湖南省内益阳、娄底、怀化三市,内含孤岛、半岛45处。由于受水库阻隔,从学校到县城还不通班车,要坐两三个小时的轮船。
我现在带的班级共有46名学生,都是贫困的水库移民子弟,分散在10个行政村,靠坐船上下学。由于柘溪水库修建后,大量农田被淹,库区内人均耕地仅有0.1亩,很多学生家长外出务工。作为教师,我周五经常要护送学生上船,并随船送学生到家,很多时候到深夜12点才能返回自己的家。
虽然我反复和学生强调乘船安全,并且给他们配发了救生衣,但每次送学生上下学,我的心都是悬着的。特别是大雨天,风高浪急水深,坐在船上我身上会冒汗;还有大雾天,江面能见度非常低,我也担心撞上迎面而来的船只。
由于国家没有制定学生用船的标准,我不知道学生乘坐的船只安全性有多高,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控制船只的载客人数。我的父母都是有30多年驾船经验的老水手,没有多少文化的他们经常跟我说:“小孩子乘船安全是一件比天还大的事情。”我也觉得自己责任很大,期待学生用船早日有自己的制度保障,能够早日将“学生用船”纳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湖南安化平口镇中心完小教师 刘习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