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3日讯(记者 刘盾)我国独立设置中医专业学位,中医专业学位分为博士、硕士两级,含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这是记者今天从教育部网站发布的《中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中获悉的。
对于教学方式,方案要求采用课程讲授、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社会实践、跟师学习、专业训练和科研实践等多种形式。重视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总结与传承,激发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临床与科研相结合。
方案提出,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或导师组负责制,积极吸纳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参与研究生培养。方案明确,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中医临床医师毕业后教育有机衔接。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临床能力培养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有机衔接;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临床能力培养按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进行。考核方式分为学位课程考试、临床能力考核和论文答辩三部分,考核通过者,授予中医博士或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论文应结合中医临床实际选题,突出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