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晓东)记者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近年来宁夏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全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待遇,有效营造了“拴心留人”的农村教育工作环境。
据介绍,宁夏出台的一系列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的措施包括: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补贴制度,给宁南山区和北部川区农村教师每人每月分别补助200元、120元,2014年,全区共发放补助资金4980余万元,惠及近3万名农村教师;建设农村中小教师周转房,2010年以来累计筹集资金3.26亿元,建成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4834套,共计17万平方米,有效缓解农村教师住宿问题;指导部分市、县(区)建立骨干教师津补贴制度,目前,石嘴山市、固原市、灵武市、贺兰县等13个市、县(区)已建立了骨干教师津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