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招生范围及对象
2015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即报名参加重庆市2015年“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具备2015年高职单招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5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或重庆招考信息网,进入“2015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其中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相对应的专业。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见上图)
志愿填报
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的同时填报志愿,普通文理科考生限报一个类别,可报考1-2个专业。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所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相对应的1-2个专业。
考试
考试手续办理
1.交考试费(100元/生):2015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网上报名系统支付。
2.领取《准考证》:报名信息填写成功,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可在网上于规定时间打印。
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考试时间:2015年4月4日-5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参考时带上《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2.考试地点:有3个考试地点,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填写时选择考点,最终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
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学院统一组织笔试,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全市统一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4日(星期六)下午16:00-18:00(对口高职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按照相对集中、就近参考的原则,安排在相应区县考点参加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
普通文理科考生,由学院自主命题,主要考查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实践动手能力;对口高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按照高职对口中职专业分类,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直接使用“专业技能考试”相应专业类成绩进行折算。
成绩、分数线、公布
查询成绩:学院于2015年4月9日前,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库提交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市教育考试院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分发给各招生院校。2015年4月10日,考生可登录学院门户网查询成绩,同时可联系学院申请成绩复核。
分数线公布
1.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公布:2015年4月10日前,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全市高职单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分别划定相应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并通过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学院门户网向社会公布。
2.学院预录取分数线公布:学院于2015年4月10日前,先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线,分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方案,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2015年4月10日,将经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学院门户网上予以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4月10日-16日),同时公布预录取后分专业计划缺额。
录取
1.录取原则:文化素质测试必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合格线;职业技能测试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合格线;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办法:普通文理科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对口高职考生按总成绩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3.对于获得由国家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期间(2015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7:00)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院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4.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4月23日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第二教学实训楼103办公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其他
性质及待遇
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单招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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