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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命题从分到统的历史逻辑

[db:作者]  2015-03-12 00:00:00  互联网教育报

    薛红伟 绘

    我国的高考最终应形成以统一命题为主,少数有条件的省份继续实行分省命题的大格局,从而实现高考公平与效率的最大化。

    ■刘海峰

    日前,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2015年将扩大3个省在高考中使用国家统一试卷,明年再扩大7个省,即明年将有25个省在高考中使用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试卷。

    如此一来,高考命题又走到了分久必合的阶段。自1952年全国统一高考制度建立以后,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1958年曾试行分省命题,但仅实施了一年,又回到全国统一命题方式。1977年恢复高考后,因为时间非常匆忙,所以当年实行分省单独命题,但到了1978年又实行全国统一命题。1985年,上海首先开始高考改革试点,开始单独命题。2002年北京也开始自主命题。2004年,自主命题的地区一下子从之前的2个直辖市增加到11个省市。到2006年,全国(除港澳台)实行分省命题的省、市、自治区已达16个,这种格局一直延续到2014年。

    之所以会有约半数省份单独命题,部分原因是为了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各地经济、文化、教育等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分省命题有利于根据各省新课改的不同进度实行新高考,有利于体现各省的特点,减少因地域差异带来的考试偏向。而最直接的动因,则是降低全国大范围的高考安全风险,即万一某个省泄题了,或某个省的试卷被盗,也只影响一个省的考生,而不会引发全国性的影响,不至于造成大范围的公共安全事件。

    近年来,各省市结合各省教育发展实际,在命题形式与内容上进行创新,在试卷结构的变化、命题选材的拓展、各种新题型的出现等方面,都有所探索。分省命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地方政府对基础教育的统筹管理,增加省级考试机构的专业性,促进地方考试机构研究考试科学等。

    然而,分省命题近年来也暴露出不少问题。首先是考试风险在分散的同时又有可能扩大化。分省命题不但不能将泄题事故降到最低,还可能增加单个省泄题的风险。众多省市分省命题,保障考试安全的累计总体压力更大。其次,命题质量不一,难度波动过大。由于命题队伍水平不同,全国统一命题的科学性和质量明显要高于大多数自主命题的省份,具体体现在效度、信度、区分度等方面。有的省份高考试卷的难度波动过大,忽高忽低,造成“大小年”现象,对考生应考和学校教学造成困扰。再其次,选派命题教师也遭遇困难。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全国统一命题可以从全国选调命题教师,单个省份一般只有几个教师参加,身份容易保密。但在一省之内,命题教师的选择范围较为有限,被选上后又要“入闱”一个月左右,很容易被周遭师生猜到身份,不利于保密。此外,实施分省命题后,部分省的命题质量、考试安全等问题受到质疑,削弱了高考的权威性,也与国际高考命题趋势不一致。比如在美国,有近似全国统一考试的SAT和ACT;在日本,有全国统一的大学入学考试中心考试;在韩国,有全国统一的大学修学能力考试,等等。

    当然,高考命题回归到以全国卷为主的格局后,防范全国性的大范围安全风险仍然是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在当下互联网发达的时代更是如此。不过,即便是近年来一直采用全国卷的省份,教育部考试中心也已经根据各省份不同需求,命制4套全国试卷,供各省选择使用,如新课标一卷、新课标二卷等。在高考自主命题的省份中,山东、福建、湖北、湖南、陕西、辽宁、海南等省份也有部分科目采用全国卷。另外,几乎所有省份的小语种试卷一直还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因此,今后回归到以教育部考试中心为主命题之后,还是应该考虑到各个地区的差异和全国性的考试安全防范问题,命制不同版本的高考试卷。

    我国高考的全称为“全国普通高校统一入学考试”,统一考试是高考制度的根本特征,因为统一考试具有公平、高效和具有可比性的特点。笔者认为,我国的高考最终应形成以统一命题为主,少数有条件的省份继续实行分省命题的大格局,从而实现高考公平与效率的最大化。

    (作者系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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