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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教,消除教育治理不均衡

[db:作者]  2015-04-02 00:00:00  互联网教育报

    ■顾明远

    当前,教育到了从数量发展到质量提高的转折点,现代教育的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今天,教育最大的问题和重点是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而不公平的原因是质量不均衡,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们看到,目前在区域、城乡、城市之间的教育不均衡仍然较为普遍。虽然现在取消了重点校,但老百姓心中的重点校依然存在。这源于教育治理的不均衡。

    如果说教育质量就靠学校来解决,那么教育公平则要靠政府解决。据悉,在全国小学人均经费方面,一些发达省份是其他有的省份的好几倍。同样的,教育经费的省级统筹也不够。因此要立法,依法治教,至少应该有“教育投入法”来平衡各地区的教育投入。

    我们知道,现代教育改革有两个方面的转变,一个是观念,另一个就是制度。

    观念问题就是社会问题。择校激烈和职业教育不能发展,是观念的问题;传统社会中“学而优则仕”的观念和中国人的攀比文化、地方政府过度关注升学率都是观念问题。而要立德树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需要社会、家长、教师都转变观念。教育应该是培养具有创新思维能力的学生,这就需要必须把学生放在主体地位,真正相信学生,以学生为本。

    但是,解决观念问题不是靠喊口号就可以的,比如素质教育提倡了将近20年还是没有解决,所以必须要有制度的保证,才能顺利推进改革,因此要依法执教。我国的教育法一般都比较抽象,不够具体。现在,学校承担的责任太大,应该制定《学校法》,规定学校到底要承担什么责任。现在校长收到的文件和参与会议太多,其实很多工作不应该给校长,而是要由政府来解决;另外,因为一些家校纠纷、社会纠纷,凡涉及学校的官司,学校也很难赢。所以,学校与校长的责任,应该通过立法来明确。否则,校长没有时间走到课堂中去。而针对目前学校规模太大、造成校长不好管理的情形,也应该通过立法把学校规模定下来。小学应不要超过一千人,这样,校长才可走进课堂,能够更加关注学生个体。

    老子提出,无为而治。校长应该放手让教师去改革,教育部和教育局也应该放权,学校才能办出特色。我们教育的改革往往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自下而上,而自下而上的改革往往有着更为积极的效果。比如,北京十一学校具有创造力的自下而上的改革中,就有学生自主选课学习,老师不搞评比这样的内容。因为以人为本,充分相信了老师和学生,所以就会极大激发师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这样的条件下,制度的保障才会更为有效,学校章程和规定的完善才更有价值。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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