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晓东
实现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培养创新人才的目标,除去教育理念变革之外,尚需要在管理细节方面不断研究与改进。俗语说细节决定成败,但并非所有细节都能决定成败,只有背后有着丰富内涵的细节才特别重要。试卷返还制度就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探讨,也需要积极实践的重要细节。
北京大学本科教学一直有保存学生考试试卷的传统。2008年北京大学参加教育部本科教育评估,评估要求专家对试卷予以检查,因此该校进一步完善了试卷保存制度,确定将考试试卷保存五年。“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术规范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评阅后的试卷不发给学生,由任课教师连同成绩单、试卷分析等材料交开课单位教务办公室登记封存,存期五年。
以上制度的一个问题就是使学生没有了对试卷和考试反思的机会,缺失了“复盘”。
从2006年起,北京大学与耶鲁大学有一个本科教育国际化项目,称为“北大—耶鲁联合计划”(PKU-Yale Joint Program)。项目中除学生交换之外,耶鲁大学每学期还派教师到北京大学上课。耶鲁教师所开设课程的试卷均返回给学生,并未按照北京大学的要求予以保存,这就呈现出矛盾。2008年为了迎接评估,应北京大学要求,耶鲁大学对他们的试卷返还制度专函予以说明:
“耶鲁大学教师将所有期末考试试卷均直接返还给学生,因为他们认识到,在对学生的试卷评价和给出分数之后,让学生有机会反思他们的答卷具有重要的教育价值。因此,我校的政策是,教师不需要保存试卷和期末论文复印件,这些复印件也没有必要,因为我们的成绩一旦给出就不能更改(除非有笔误)”。
试卷在考试后保存起来,实现了规范管理。与这一制度相配合,学生一旦对考试成绩提出异议,学校也制定了相应的“查卷”制度。“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术规范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核查试卷。学生申请查卷,需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持学生证向开课院(系、所、中心)教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教学领导批准,由任课教师和教务员在教务办公室核查试卷,超过规定期限或非本校课程的考试,不受理查卷”。以上制度在逻辑上非常严谨,和高考的逻辑非常相像。教育部近日印发《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其中明确规定,高考答卷扫描图像、评卷信息、考生成绩等保存期为考试成绩发布后三年。
北京大学的试卷保存制度在我国高校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对于大学最重要的学习者——学生而言,这一制度使得考试仅仅成为一次对学习的检验和评价,而令他们缺失了反思的机会。考试完成以后,如果能够看到试卷、看到教师的评判,学生可以就此与教师有所交流,与同学相互比较,进而生发极其重要的进步。这一点与围棋中的复盘非常相似。对于围棋竞赛者和学习者而言,比赛只是过程,学习和反思发生在赛后的复盘阶段。棋手在复盘中复演该盘棋的记录,检查对局招法的优劣与得失,反思当时是如何想的,每一步如何设计,预想接下来的几步棋和棋局中实际的变化。如果复盘中有棋手的双向交流,双方对每一步棋的成败得失分析讨论,坦诚交换,思维不断碰撞,还会激发出新的方案、新的思路和新的思维。在复盘中胜负不再重要,进步是双方唯一的收获。可以说没有复盘,棋手几乎难以进步。试卷保存制度下,考试结束,学习几乎就结束了。试卷返还制度下,考试完成试卷返还后,重要的学习仍在持续。
将试卷返还给学生,好的一面是学生可以有反思机会,坏的一面是学生有可能修改试卷,然后向教师讨要分数,这是一种作弊。因此,试卷返还制度的理性设计必须在逻辑上彻底杜绝这样的心理导向。一个制度的两面呈现之后,耶鲁大学规定,学生成绩一旦给出就不能更改,从而使得学生完全消除了作弊动机,使试卷返还制度成为了完全正能量的制度。
有人说,学生如果真的发现考卷判错了,教师应该有错必纠。其实,这一判卷的逻辑与足球裁判的逻辑非常类似,错就错了,分数不必纠正,学生在大学的学习本来就不是为了分数,学生有收获是最重要的,学生不起作弊动机最为重要。其实,在试卷保存制度中,教师判卷也会犯错误,甚至不认真,但其实学生和管理者从来是不知道的。采用试卷返还制度,教师判卷反而会更加认真,因为网络发达,教师如果真的判错了,学生会在网上抱怨,这对教师是一种舆论约束,实际有助于提高教师阅卷的认真程度。
在鼓励高校积极探索试卷返还制度的同时,教育部也需要修改教育评估规程和逻辑,促使试卷返还制度的普遍推行。
与耶鲁大学相比,我们的大学生一直缺少复盘和反思的机会。向世界一流大学学习,将试卷保存制度转变为试卷返还制度,一定会对我国提高教育质量和培养创新人才发挥出重要作用。(作者系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兼元培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