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玉)辽宁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的指导意见》,提出试行学区化办学,并提倡多校协同、资源整合、九年一贯。
辽宁省提出,市、县(区、市)教育部门应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为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并进行公示。
辽宁省规定,市、县(区、市)教育部门要严格贯彻“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提倡公办初中采用对口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接收一所或几所小学的毕业生入学。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内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本片区初中,由该初中学校教育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就学。各级教育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