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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中小学最严“减负令”

[db:作者]  1970-01-01 08:00:00  互联网教育报

  本报厦门1月16日讯(记者 熊杰)厦门市教育局今天正式公布《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内容包括按时放学、严格控制作业量、保证学生睡眠、每学期只能考试两次等,被称为厦门史上最严“减负令”。

  不得延迟放学 严禁全区统一性考试

  记者了解到,在厦门一些学校,出现了早读“变味”的现象。原本初中早读时间是7:30,但一些学校层层“加码”,不少学校甚至要求学生7:10到校,很多学生不得不在清晨6:00起床。

  而现在《规定》要求,从春季新学期开学起,小学早晨上课时间是8:00,下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4:30;初中上午7:50上课,下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5:35。同时要求,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延迟放学时间。学生在过放学时间后,仍然可在校内进行体育运动,或开展其他课外活动。

  厦门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考试次数提出要求,每学期只允许考两次。各学校要控制考试次数和考试难度,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期中和期末两次考试。同时,严禁组织全区统一性考试,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全区性质量监控,以及各种学科竞赛。此外,还要求降低考试难度,各学科考试及格率均应达80%以上,全科及格率应达70%。

  该市教育局副局长郭献文介绍,取消全区统一性考试,减少考试次数,有利于从根源上减负,因为只有减少老师之间、学校之间的分数攀比,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控制学生作业量 不许给家长布置“作业”

  在学生作业量方面,《规定》提出“三严格”。首先是严格控制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内,初中生每天作业量控制在1.5小时内;其次是严控双休日、节假日作业量;再其次是严格执行学科教辅材料不多于一本的规定。《规定》还要求教师不能留惩罚性的作业。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负责人表示,为加强记忆,一个字写几遍是允许的,要反对的是大量重复机械性罚抄。(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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