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俊廷
个别性是人的重要特点。强调人才标准的多样性,就为教而论,不“强人所难”;就为学而言,亦不“强己所难”。它既是教育教学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对人才多元化的需要。
个别性是人的特点。“受教育者”是个别的、独特的。教育要承认并尊重个体性差异。要充分审视他们的生理发育、心理特征、兴趣爱好、智力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与特点。学生不是教育活动的“客体”或“对象”,不是被动的“接受器”。教育者要感受他们,体味、理解、同情他们;倾听他们的不同要求,分享他们的生活体验;从个体实际出发,寻求其兴趣、能力、资质与社会需求间的最佳契合点。
人才标准多样性对于个体有重要意义。《论语·雍也》中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唯有“好”之、“乐”之,才可能真正调动个体积极性,才有个体全身心的投入和潜能的充分发挥。
个性化也是个体获得幸福感的极其重要的因素。幸福虽然受客观条件的制约,但幸福指数可能因人而异。我们不能以一个强制的、唯一的“人才”评判标准,去要求或裁剪多样化的生活。个性化教育,从本质上讲,是让每个人都得到成功的教育。
人才标准多样性具有社会价值。当代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无论在类型上还是在层次上都日渐呈现出多元化趋势。没有个性只能是知识的模仿或简单的重复,而少有创造。没有创造则不会有进步。承认人才模式和努力目标的多样性,是社会对人才的多方面、多层次要求的需要。只有个性化教育,才能使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千人一面,难以适应现代国际竞争和提升国力的需要。而且,职位或职业本身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职业的种类并不构成人才评价的标准,职业的选择亦非成败与否的标志。无论是杰出的政治家,还是普通工人或农民,只要能够健康、快乐生活着,为别人、社会所需要,都是幸福的。
“因材施教”更应着重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战略追求。古代教育家孔子非常注重学生的个体性特点和个性化教育,因材施教。但传统教育以培养“君子”为办学宗旨,没有特别关照人才发展多样化的需求。比如,孔子反对学生去做生产者或专门家。《论语·子路篇》中记载,“樊迟请学稼”,孔子却说:“小人哉,樊须也!”我们无意于苛求古人,只是想强调,因材施教不应只停留在教学层面,更应使“不拘一格降人才”成为普遍的教育实践的导引、方向和标准。因材施教是一种教育教学理念,更是一种人才理念。
(作者系山西师大政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