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新中国建立之初,我国妇女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就已在《宪法》中做出明文规定并加以实施。我国政府关注妇女代表在各级人大中的比例;重视各级政府中女领导干部的配备;注重选拔和培养优秀的妇女人才;重视妇女自身能力、潜力的开发。还特别注意到非政府组织中的大批妇女人才,支持并为她们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不可否认,推动妇女参与权力和决策对于全球妇女来讲是一个漫长的历程,中国亦是如此。我们需要冲破传统习惯和观念的束缚;我们必须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以增加社会共识,落实有关政策;我们还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的数据统计和信息支持妇女参与决策的工作。总之,我国政府将要面对的问题和困难还很多,但在过去的5年中我们已经大大地向前跨进了。
2、政策与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担任社会公职的权利。《选举法》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均遵循此原则制定了相应的条款。
为保证妇女平等参与权力和决策,我国政府采取的具体措施有:
制定必要的指标,保证妇女参政比例。1997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中规定:“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应高于八届的比例。”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女代表为650人,占代表总数的21.81%。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女委员341人,占委员总数的15.54%。分别比第八届人大和政协提高了0.78和2.02个百分点。
制定规划,培养选拔女领导干部。5年来,全国先后2次召开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会议,制定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五年规划。目前,全国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规划。各级领导班子中女性人数逐渐增加。现在国家领导人中有4名女性;国务院29个部委中有女性正副部长18人,其中正部长2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配备了女领导干部,比五年前增长了46.5%;地、县、乡镇一级女性领导干部增长比例分别是42.5%、88.4%和80%。所有县(市)和50%以上的乡镇都配备了女领导干部;全国680多个城市中有近400名女性当选为正副市长。
注重培养基层女干部,为选拔女领导干部打好基础。根据国家政策与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基层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如:在大、中专院校招生和毕业分配中坚持男女一视同仁;对贫困、边远地区和经济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采取下达专项指标、定向招生的办法,定向培养乡镇女干部;注意从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干部和优秀女姓中物色苗子,分配她们到乡镇基层工作,进行培养。从妇女比较集中的部门、企事业单位选调一些年轻优秀的女干部到乡镇、街道任职;建立健全村级妇代会组织。为保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有女干部人选,1999年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努力保证农村妇女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有适当名额的意见》,确保农村妇女参与村委会的管理与决策。
切实保障妇女担任公职的权利。政府专门作出规定,强调在录用、招聘、晋升、奖励、培养以及职称评定、福利保障等方面,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5年来,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女性比例逐年上升,1995年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3.3%,1998年为35%,比1995年提高1.7个百分点。
开展女干部的培训。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设有专门培养干部的学校,许多专业系统和较大的企事业单位都设有干部管理学院,对干部进行培训,每学期都有妇女被送入学校学习。
政府在制定有关的政策和规划时,注意征求并采纳妇女组织及妇女代表有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建议。各级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积极参政议政,行使自己的权利,在维护妇女权益、女性就业、女大学生分配等方面提出了许多议案和建议,已被采纳并付诸实施。
发挥非政府妇女组织作用,促进妇女进入决策及管理层。
作为全国性的妇女组织全国妇联,在培养、推荐妇女人才这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成立妇女人才信息网络,多渠道推荐妇女人才。自1991年以来,各级妇联建立了妇女人才库,利用其完善的组织网络,发挥与各界妇女密切联系的优势,收集女后备干部的信息和资料,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有的已得到任用。如:民政部副部长、山东省、辽宁省、江苏省副省长,吉林省委组织部长,广州市、大连市副市长等是由妇联系统推荐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县以上妇联在1992年至1997年的五年中,共向各级政府推荐女干部1710人,被任用714人。
加强培养、宣传,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全国妇联利用妇联系统47种报刊杂志,向社会大力宣传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并将全国36所妇女院校作为培训基地,举办以提高妇女领导艺术、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为目的的各种形式学习班、培训班和研讨班,增强女干部的自强和主动参与意识。
3、障碍与对策
障碍: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政府行政管理方式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这些变化在一些地方影响到妇女参政人数、比例等,出现了弹性或软性目标管理;在一些政府部门的部分领导人员中,一定程度地存在重男轻女的陈旧观念,对性别平等认识不够。在选拔和任用干部时还存在着同等条件择男不择女等现象,影响了妇女参政;在高层决策领导岗位以及经济管理决策部门中的女性比例仍相对偏低;
由于受传统的男权观念的影响,一部分妇女参与决策意识较差,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和参与竞争的自信心。在社会舆论方面,传统观念对女性角色的认同也存在一些消极因素,制约了妇女的发展。
对策:加快组织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平等竞争机制,注意解决妇女在参与公共事务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男女平等和女性参与决策的认识;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积极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在一定时期内对重点领域妇女参与决策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力培养妇女后备人才。(妇联资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