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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论自由文明与保障

  2020-06-04 00:00:00  

哈耶克论自由文明与保障 内容简介

  《哈耶克论自由文明与保障》乃是20世纪*重要的自由主义理论家哈耶克历经17年的思考而分别于1973年、1976年和1979年发表的*后一部系统性的学术巨著。这部重要作大体上依据“法律、立法与自由”这个总标题所关涉的庞大主题而相应地被分成三卷:**卷为“规则与秩序”、第二卷是“社会正义的幻象”、第三卷则是“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哈耶克的这部著作乃是他经由社会理论到自由理论再到法律理论的阐发而试图达致宏大的自由主义社会哲学体系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哈耶克论自由文明与保障 目录

一、自由的价值
(一)自由辨
(二)自由与进步
(三)自由、理性与传统
(四)自由与责任
(五)自由平等与品行
二、自由与法律
(一)强制与国家
(二)法律、命令与秩序
(三)法治的渊源
(四)美国的贡献:宪政
(五)经济政策与法治
(六)法治的衰微
三、福利国家中的自由
(一)国家与社会保障
(二)税制与再分配
(三)住房与城镇规划
(四)教育与研究

哈耶克论自由文明与保障 节选

以上所论,如果对于那些通常被我们视为富有风险的事业来讲明确为真的话,那么它对于我们所决定追求的任何选定的目标,亦无不为真。众所周知,任何这类决定都充满了不确定性,而且,如果我们欲使此一选择尽可能的明智,那么我们就必须根据预期中的可供选择的诸项结果的各自价值来评定它们。如果所给予的报酬与一个人经努力而做出的产品对他人所具有的价值不相符合,那么关于是否还值得继续为追求此一特定的目标而去努力和冒风险,他便失去了判断的依据。更有进者,在这种情况下,他还不得不按他人的要求去做事,而且他人就他的能力如何才能得到*充分运用的估计,也就成了确定他的义务和报酬的标准。
当然,通常的情况是,我们并不奢望人们能够获致*高限度的品行,而是希望他们能够以*小的痛苦和*少的牺牲,从而亦就是在*低限度的品行的基础上去实现*大限度的效用。不仅我们试图对所有的品行都给出公平的回报是不可能的,而且即使是把获致*高限度的品行作为人们应当实现的主要目的,也不是可欲的。任何诱导人们这样行事的努力,都必定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即人们虽说提供的是同样的服务,但却会得到不同的报酬。我们能够有信心做出明确判断的,只是结果的价值,而不是人们为实现此一结果而付出的不同程度的努力和精力。

哈耶克论自由文明与保障 作者简介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又译为海耶克,德语:Friedrich Augustvon Hayek,1899—1992),奥地利出生的英国知名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以坚持自由市场资本主义、反对社会主义、凯恩斯主义和集体主义而称。主要作《价格与生产》《通往奴役之路》《自由秩序原理》《法、立法与自由》等。

哈耶克论自由文明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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