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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储的制度基础-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评论

  2020-06-04 00:00:00  

美联储的制度基础-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评论 本书特色

由蒋豪教授历时3年完成,获得了原外交部部长李肇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姚中秋以及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韦森重磅推荐。   2007年开始的经济危机以及其后发生的以占领华尔街运动为代表的“占领”运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当前经济思想的混乱和失败,以及人们对此的失望和绝望。美联储是美国的中央银行,美元又具有世界货币的作用。对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进行研究具有典型意义。客观分析以美联储为代表的中央银行的运作,对于了解经济危机的发生过程、揭示经济危机的根源,是一个有力的抓手。   但美联储确实是一个比较神秘的机构。它既是一个确确实实的政府机构,又是一个私人所有的中央银行。既被“阴谋论者”等人指斥为金融资本家剥削人民和国家的工具,担负着巨大的恶名;又实际上维系着美国乃至一定程度上世界金融的“稳定”,被另一些人歌颂为成就显著。本书主要根据美国联邦储备法等关于美联储的主要法律、美联储的历史表现、具有*大逻辑一致性的经济理论及美联储本身发展的逻辑,对美联储加以简要评论。在此基础上,作者对人类货币制度进行了归纳总结和展望。   国内包括译著在内关于美联储的著作,多是从历史或纪实角度。前者如陈明的《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历史渊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后者如威廉?格雷德的《美联储》(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尚无从制度角度讲述美联储的专著。   当前社会上的出版物对美联储缺乏较为科学严谨的分析,有的关于美联储的著作则涉及“阴谋论”,没有从经济理论和经济制度出发,虽有较大社会影响,但不为学界接受。   同时,国内《美国联邦储备法案》的中文译本也十分罕见,上世纪90年代曾有人翻译过70年代的美国联邦储备法案,目前已十分过时。此次金融危机后,美国对联邦储备法案又作了较大幅度修改。本书作者根据美联储官网*新版本,将其译为中文。

美联储的制度基础-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评论 内容简介

  《美联储的制度基础: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评论》从中央银行的制度演变,谈到美联储的成立与发展,各组成部分与性质,并以此为典型,剖析中央银行制度的独立性、社会角色及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而探讨了货币制度的未来。  视野恢弘的制度分析之后,作者又对《联邦储备法案》作了全文翻译,并配备详细的注释,以期让国内读者了解美联储法规条例的真实面目,更深入直观地理解今日美联储的制度沿革。

美联储的制度基础-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评论 目录

序言 它山之石,可以为错 李肇星序章 评论的原则**章 中央银行的兴起**节 货币悖论第二节 诚实货币与不诚实货币的300年较量第三节 金本位论战第四节 通货学派与银行学派论战第五节 保守主义与干预主义之争第六节 不诚实货币催生中央银行第二章 美联储的成立及发展**节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产生第二节 美联储成立之后的发展第三章 美联储的法律性质**节 美联储是官方机构还是私人所有第二节 美联储受审计和监督吗第三节 美联储的监管职责第四章 美联储的独立性**节 中央银行独立性受推崇第二节 美联储是独立的吗第三节 中央银行应相对于谁独立第五章 美联储已成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之外的美国第四大政府部门**节 美联储操纵经济第二节 央行的任务应该是什么第三节 美联储的垄断地位第四节 美联储的收入第六章 美联储与经济危机**节 解释经济危机的主要理论第二节 1929年开始的大萧条第三节 2007年开始的金融危机第四节 货币制度与生态环境危机第五节 经济危机的应对之道与扩张性货币政策第七章 人类货币制度分析**节 人类可能实行的货币制度第二节 自由银行制度第三节 金本位下的垄断发行第四节 不兑现本位下的垄断发行第五节 澄清对作为长期趋势的通货紧缩的不实之词第六节 指数本位存在的问题与应该慎用第七节 部分准备金银行制度在逻辑上的缺陷第八节 存在部分准备金银行制度的法律根源第八章 现代重要经济学家的100百分存款准备金等诚实货币主张**节 费雪的100百分存款准备金主张第二节 芝加哥学派的100百分存款准备金主张第三节 弗里德曼的100百分存款准备金主张第四节 奥地利学派是诚实货币的坚定支持者第九章 货币制度的未来在于有效的监督附录一 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历任主席附录二 美国联邦储备法案词汇对照表

美联储的制度基础-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评论 节选

  《美联储的制度基础: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评论》:  根据《联邦储备法案》,联邦储备体系理事会由7名理事组成。理事经参议院建议并同意,由总统任命。理事的任期长达14年,不能按总统意愿免职,期满后也不会再被任命。这样就能避免总统和国会对理事施加影响,可以独立决定采取某种货币政策。理事的任命被有意错开了,每个偶数年的1月31日就会有一个理事的任期届满。总统还指定7名理事会中的一人为联邦储备理事会主席,任期4年,但和总统的4年任期不一致,这样一来新当选总统要等两年后才能任命新主席。有人可能提出疑问,格林斯潘担任联邦储备理事会主席达18年半,远超过14年的任期,是否有违制度?其实不然,美联储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为4年,可在他们的理事任期内连任。如果理事在任职期满前离职,其继任者除任满前任未满的任期外,还可以再次任满一个完整的任期。格林斯潘*初就任美联储主席时,承接了前任保罗·沃尔克尚未结束的任期,他自己的美联储理事任期是从1992年2月1日到2006年1月31日。任期*长的理事会主席并不是格林斯潘,而是威廉·麦克切斯尼·马丁,自1951到1970年间任理事会主席,而他担任理事则总共长达28年。   *初的《联邦储备法案》规定由总统任命联邦储备局的总裁和一名副总裁。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多德—弗兰克法案》为理事会增设了一位分管监督的副主席,以提高美联储的监管能力,表明国会对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视。  ……

美联储的制度基础-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评论 作者简介

  蒋豪,经济、法律学者,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原条法处处长,曾主持编辑《全国人大常委决定批准或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概览》等。现任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

美联储的制度基础-美国联邦储备体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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