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学视阈下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 本书特色
陈彦丽*的《协同学视阈下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较全面、系统的分析梳理,在规制经济理论、公共治理理论的基础之上,运用协同学原理,构建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完整理论分析框架,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理论依据、运行机理、关键参量、实施路径等进行了详细论述,给出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协同学释义,分析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的子系统、序参量、协同机制及协同演化过程。设计了包括主体协同、职能协同、资源协同、作用协同、价值协同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协同体系模型。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协同演化理论用于分析我国的食品安全治理问题。从政府角色定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机制、建立高效的法律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系统等方面提出了实现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对策建议。
协同学视阈下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 目录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关于食品安全内涵的研究 1.3.2 关于食品安全规制的研究 1.3.3 关于食品安全治理的研究 1.3.4 关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研究 1.3.5 关于协同治理的研究 1.3.6 简要评述 1.4 研究内容 1.4.1 理论分析 1.4.2 现状分析 1.4.3 政策建议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1.5.1 研究方法 1.5.2 技术路线 1.6 可能的创新点 1.6.1 研究体系创新 1.6.2 理论观点创新 1.6.3 研究方法创新2 相关概念与基础理论 2.1 相关概念 2.1.1 食品安全的界定 2.1.2 治理与食品安全治理 2.2 规制经济理论 2.2.1 社会性规制的目标与内容 2.2.2 外部性理论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2.3 公共经济理论 2.3.1 公共品供给理论 2.3.2 公共治理理论 2.4 协同学的基本原理 2.4.1 协同学基本概念解释 2.4.2 协同效应原理 2.4.3 序参量与支配原理 2.4.4 自组织原理3 协同学视阈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运行机理 3.1 协同学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契合性探索 3.1.1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一个开放系统 3.1.2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处于非平衡态 3.1.3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内部存在非线性相互作用 3.1.4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存在明显涨落 3.2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的内部结构 3.2.1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协同学释义 3.2.2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的子系统 3.3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协同演化的序参量 3.3.1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委托一代理过程 3.3.2 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序参量确定 3.4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协同机制 3.4.1 协同机制的定量描述 3.4.2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协同动力机制 3.4.3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协同实现机制 3.5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协同演化过程 3.5.1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结构有序 3.5.2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行为有序 3.5.3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功能有序4 我国食品安全规制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状考察 4.1 我国食品安全规制制度的演进历程 4.1.1 政府多部门分散规制 4.1.2 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规制 4.1.3 食品安全法颁布后的规制 4.1.4 大部制改革后的规制 4.2 我国食品安全规制制度改革的路径依赖 4.2.1 多部门监管体制 4.2.2 政府单一监管体制 4.2.3 重形式而不重实质的监管体制 4.3 我国食品安全规制的困境 4.3.1 反公地悲剧与公地悲剧并存 4.3.2 合谋与侵权并存 4.3.3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并存 4.3.4 成本外溢与公共品供给缺失并存5 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序参量分析——利益机制 5.1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利益相关者 5.1.1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利益相关者的构成 5.1.2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利益相关者模型 5.2 食品安全治理主体间行为的博弈分析 5.2.1 供给者一消费者博弈 5.2.2 供给者一供给者博弈 5.2.3 政府一供给者博弈 5.2.4 第三部门一政府博弈 5.2.5 第三部门一供给者博弈 5.3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利益机制的构成 5.3.1 利益导向机制 5.3.2 利益产生机制 5.3.3 利益表达机制 5.3.4 利益制衡机制 5.4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利益机制的缺陷 5.4.1 缺失的利益导向机制 5.4.2 低效的利益产生机制 5.4.3 孱弱的利益表达机制 5.4.4 失灵的利益制衡机制6 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序参量分析——法律制度 6.1 法律制度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作用分析 6.1.1 法律制度可以大大节约交易成本 6.1.2 法律制度可以*大化食品安全公共品的价值 6.2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法律制度的内容 6.2.1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主体法规 6.2.2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行为法规 6.3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法律制度的经济分析 6.3.1 食品安全标准制度分析 6.3.2 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分析 6.3.3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分析 6.3.4 食品安全赔偿制度分析 6.3.5 食品安全诉讼制度分析i7 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序参量分析——信息系统i 7.1 信息系统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作用 7.1.1 减弱食品市场的市场失灵 7.1.2 减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的不确定性 7.2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信息系统的内容 7.2.1 食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7.2.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系统 7.2.3 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 7.2.4 食品安全可追溯信息系统 7.3 我国食品安全信息系统的结构性障碍 7.3.1 技术上未能形成全程可追溯系统 7.3.2 制度上对食品安全信息的人为阻断8 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实证调查及协同度评价 8.1 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证调查 8.1.1 食品安全风险识别调查 8.1.2 公众对食品安全事件的归因调查 8.2 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协同度评价 8.2.1 评价指标的选择 8.2.2 指标基础数据的获得 8.2.3 spss计算过程 8.2.4 研究结论9 实现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政策建议 9.1 构建食品安全多元治理格局 9.1.1 转变政府角色 9.1.2 培育多元主体 9.2 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利益机制 9.2.1 培育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利益导向机制 9.2.2 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利益产生机制 9.2.3 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利益表达机制 9.2.4 调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利益制衡机制 9.3 建立高效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法律制度 9.3.1 提高现有法规的可操作性 9.3.2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9.3.3 实行食品安全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9.3.4 完善食品安全代表人诉讼制度 9.3.5 健全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制度 9.4 建立畅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信息系统 9.4.1 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网络信息化基础平台 9.4.2 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 9.4.3 完善政府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 9.4.4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结论附录a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状况调查问卷附录b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参考文献后记
协同学视阈下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研究 作者简介
陈彦丽,1974年生于黑龙江省兰西县。1997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t200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2015年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哈尔滨商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律师。主要研究方向是协同创新管理、公司理论、法经济学。近年来参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多项横向课题。在科学出版社、中国物资出版社出版教材三部。在CSSCI源CSSCI扩展源及其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沦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