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21世纪高职高专规划教材·金融保险系列) 内容简介
税收既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工具,又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既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和税收工作的规程,又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准则。
广义的税收制度是指税收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称,包括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管理体制、征税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等。狭义的税收制度是指税收法律制度,主要是从税政管理的角度来研究的税制。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税制经历了多次改革,现行税制是经过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逐步加以完善而形成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税收作为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的重要政策性工具,其作用必将愈来愈加强。
本书是以高职高专财经类各专业师生为对象编写的教材。本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中国现行税收制度,共分12章,包括税收制度概述、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契税及车船税、其他各税。各个税种分别就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与申报缴纳等方面做了介绍。
本书的主要特点:
(1)实用性。根据高职高专的教学特点,突出与实际工作联系密切的实务知识的介绍,在保证学生学好实务知识的前提下,简化相关理论部分的介绍。
(2)专业性。本书是由有着丰富税收理论知识、税收实务知识,并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高等学校的教师编写的,可以保证本书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前沿性。本书尽可能吸收我国税收制度的*新政策内容。
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中国现行税收制度,准确把握各个税种的基本法规,熟练掌握各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能力,全书编写力求做到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同时强调实用性。为此各章都配有复习思考题,并穿插设计了相关例题,以帮助学生更好地把握我国现行税制。
中国税制(21世纪高职高专规划教材·金融保险系列) 目录
**章 税收制度概述
**节 税收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税收制度的组成要素
第二章 增值税
**节 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征收范围
第三节 纳税义务人
第四节 税率和征收率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
第七节 征收管理与申报缴纳
第八节 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 消费税
**节 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 征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税目和税率
第四节 计税依据的确定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第七节 征收管理与申报缴纳
第四章 营业税
**节 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征收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税目和税率
第四节 计税依据的确定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税收优惠
第七节 征收管理与申报缴纳
第五章 关税
**节 关税概述
第二节 征税对象和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税则、税目和税率
第四节 原产地规定
第五节 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第七节 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
**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征税对象和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税率
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第五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六节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处理
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八节 源泉扣缴
第九节 税收优惠
第十节 征收管理与申报缴纳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
**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 应税所得项目
第四节 税率
第五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第六节 境外所得税额的扣除
第七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八节 税收优惠
第九节 征收管理与申报缴纳
第八章 资源税
第九章 土地增值税
第十章 印花税
第十一章 房产税、契税、车船税
第十二章 其他各税
中国税制(21世纪高职高专规划教材·金融保险系列) 节选
《中国税制》全面、系统地介绍了中国现行税收制度,共分12章,包括税收制度概述、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和契税及车船税、其他各税。各个税种分别就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征收管理与申报缴纳等方面做了介绍。
中国税制(21世纪高职高专规划教材·金融保险系列) 相关资料
插图:税收制度又有另一种含义,即指一个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税收制度的结构体系,即各税种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构成的税制体系,如分别以所得税或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为主体的税制等。它是根据一个国家现实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等情况,将税种、税目、税率的配置和设计作为研究对象,为税制改革、税收立法提供理论依据。税收制度的上述两种含义既有明显区别,又有内在联系。前者是税收的法律形式,是税收分配活动的法律规范;后者是指一个国家根据其经济条件和财政需要所采用的税制的构造体系。(二)广义的税收制度的四个层次按广义的税收制度理解,税收制度可以分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务规章和税务行政规范四个层次。1.税收法律税收法律是指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分、配活动的基本制度。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能够制定法律。我国的税收法律也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而高于税收法规、规章。目前,在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2.税收法规税收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其职权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依据宪法和税收法律,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制定的有关税收活动的实施的规定或办法。税收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税收法律,而高于税务规章。目前,在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绝大多数税种和税收法律的实施细则,都是国务院以税收行政法规的形式制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等。3.税务规章税务规章是指根据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国家税务总局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对税务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税务当事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如《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