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收——高等院校经济类管理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本书特色
《国家税收》:高等院校经济类管理类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国家税收——高等院校经济类管理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内容简介
本教材阐释了税收的基础理论,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在内容上反映了我国税法建设的新情况和税法研究的新成果,并借助大量实例分析了税法在社会经济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进而探究了税收法理和税法规范。本教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编写过程中,力求做到体系完整,现行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全部涉及;重点突出,与社会经济生活关系密切的主体税种作重点介绍;立足实际,突出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学习和掌握。本教材既可以作为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教学用书,也可以作为经济管理和税务工作者的学习和参考用书。
国家税收——高等院校经济类管理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目录
**章 税法概述
**节 税收与税法
第二节 税法的分类与构成要素
第三节 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
第四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五节 我国的税收管理体制
第二章 增值税法
**节 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基本税制要素
第三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节 进口货物征税和出口货物退(免)税
第六节 征收管理
第三章 消费税法
**节 消费税概述
国家税收——高等院校经济类管理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节选
《国家税收》内容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税收已走入社会经济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税收作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国家基本职能的顺利行使、公共需求的不断改善、社会保障体制的逐步健全均离不开税收的支撑。
国家税收——高等院校经济类管理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相关资料
插图:(一)纳税义务人一切从事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都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为了严格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以下情况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2)上述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税办法,一般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既有利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又不影响小规模企业的销售,对会计核算暂时不健全但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小规模企业,经县(市)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由所在地税务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小规模生产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帮助建立会计账簿,只要小规模企业有会计,有账册,能够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就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