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三农保险创新 节选
nbsp; 序
《中国农村金融创新研究系列论著》是结合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多年来的
实践而写的。本套丛书是基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的“学术创新团队”项目——
“农村金融与保险组织制度创新研究”的系列研究成果,将该系列研究成果进行
汇集出版,有利于推动我国农村金融的深入研究。
进入21世纪以来,解决好我国“三农”问题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人们也越来越认识到了农村金融在缓解农
村贫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巨大作用。这套丛书的写作正
是基于近年来农村金融的发展、丰富的实践对理论研究提出的挑战。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制约我国农村金融业发展
的因素仍然存在,主要问题集中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薄弱,以及以投融资为核
心的贷款难、担保难、抵押难等方面。本套丛书对这些问题进行的研究和探讨,
旨在对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发展提出创新思路,其中包括:探讨农村金融生存发展
的途径、方法和措施;分析农村金融的内涵、特征、地位与作用;处理好农村金
融的制度与国家对农村金融的政策,以及农村金融与其生存环境等方面的关系;
对农村金融经营发展现状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等。可以说,本套具
有创新思路的丛书是北京市属高校中的专家学者们对金融领域深入研究的一套力
作,具有鲜明的特色。
本套丛书提出的农村金融发展的基本思路与分析框架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
以下几点:
**,确立了本套丛书的定位。本套丛书是在把握经济发展和现实条件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系统分析和动态分析的方法,研究农村金融及其相关
因素的发展变化规律,构建农村金融的政策运作方式与体系,以促进农村金融的
高效、有序、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二,论述了农村金融发展的客观现实基础。在现代经济中,由于信用关系
的普及、债权债务关系的相互依存、农村金融发展的趋势与要求,对整个国家经
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农村金融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
第三,分析了农村金融发展及其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本套丛书论述了经济运
行中的资源配置和与之相联系的博弈、竞争、进化和发展等,为解决在农村金融
的经济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进行动态分析提供了一整套农村金融的综合的、行
之有效的方法、内容和思想框架。
整体来看,我认同作者的见解,即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应当坚持三个
统一,一是数量发展和质量发展的统一,二是宏观效率与微观效率的统一,三是
农村金融动态效率与静态效率、短期与长远发展的统一。本套丛书深入地论述了
农村金融发展的层次和内容,如农村金融内部发展,包括农村金融组织、农村金
融市场、农村金融制度的发展,农村金融与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与社会的发
展。在宏观方面包括总量发展、结构发展、区域发展、内外发展、利用国家政策
及农村金融机构问的发展;在微观方面包括农村金融机构资产与负债发展、资产
结构发展、成本一效益与风险的关系等。其研究的重点是在分析农村金融构成要
素运行机制的基础上,解决农村金融的产权结构发展、资金配置发展等问题,以
使农村金融与经济社会环境制度相适应、农村金融宏观效率与微观效率相兼顾,
从而形成比较完整的农村金融研究体系。
《中国农村金融创新研究系列论著》不仅在理论上具有指导意义,而且在实
践上对农村金融的规范、发展及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等具有指导实践的价值。
我期盼农村金融业的建设和发展能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
组成部分。我相信农村金融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一定能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
化、农村城市化、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章
农业保险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本章摘要:本章着重分析了四个发达地区农业保险制度在制度模式、财政补
贴、以险补险、保障对象、保障程度、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以及管理机构等方面的
异同点,考察了各地不同做法背后的原因,并基于制度比较的视角考察了不同制
度安排的绩效。研究表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设计必须坚持“统一制度框
架与分散决策相结合”的原则,将制度的自然演进和人为设计有机地结合起来。
分散决策形成的多样化的制度结构在相互学习、借鉴和竞争中进行“优胜劣汰”
和“收敛”的自发演进。政府主导下的“统一制度框架”的人为制度设计则能
够加快我国农业保险的制度演进过程,弥补仅靠制度演进难以满足社会对有效制
度需求的不足,同时,也有利于纠正农业保险制度自发演进中的路径依赖现象。
**节 政策性农业保险典型制度模式的特点
从需求角度看,除了一些专业性养殖和精细农业设施农业项目,对于一般的
种养业,在自愿投保又没有足够补贴的条件下,农民对保险的需求很有限。因
此,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需求者是政府,其次才是农民(庹国柱,2006)。从
供给角度看,中央政府仅仅从2007年开始给特定区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施以保
费补贴,而地方政府则承担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验与发展的主要责任。因此,目
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制度主要内生于一定或特定的地方性政策实施之中。这
意味着只有在一个地方政府出台了具体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或方案的背景
下,农民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以及政府三方之间的博弈互动关系才
有可能形成和演化。因此,一个地区的环境特征(如经济、市场与文化等)对制
度的形成或政策转化为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接下来将以几个发达地区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设计的经验作为案例资
料,进行制度比较分析,以识别和归纳出各地制度经验的结构性特征,并比较不
同制度模式的异同之处,而考察制度结构与地区环境的相容性,以期提炼和总结
有关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规律和方向的若干理论命题。①
一、“政策性保险、商业化联办共保”:江苏淮安模式
江苏省淮安市农业保险采用“政策性保险、商业化联办共保模式”,于2004
年11月由淮安市人民政府与中华保险公司签订了“联办共保协议”,确定对水
稻、三麦、养鱼和农民团体意外伤害险4个险种在10个乡(镇)进行试点。淮
安模式的制度特征表现为:政府补贴保费;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利益、风险共
担;实行“低保额、低保费”的初始成本保险;以险养险。
二、“政府推动+共保经营”:浙江模式
浙江省农业保险采用“政府推动+共保经营”的模式,即由在浙江省的10
家商业保险公司组建“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由人保浙江省分公司作
为首席人具体承担运作。浙江省农业保险试点基本框架可以概括为:政府推动与
市场运作相结合,共保经营与互保合作相结合,全省统筹与县级核算相结合,有
限风险与责任分层相结合。浙江模式的制度特征表现为:保险对象主要面向种养
大户;保险品种采取“1+x”模式,即在目录指导下的自主选择;从低保障起
步;以保大灾为主;以险养险;核损理赔更多依托农村基层载体。
三、“政府主导下的农业专业保险公司经营":上海模式
上海市自1982年恢复开办农业保险以来,经过多年的探索,特别是从1991
年开始,实行了政府推动、公司代理的经营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保险的稳步
发展。在此基础上,2004年9月,上海市成立了安信农业保险公司,采取“政
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经营模式。上海模式的制度特征表现为:政
府财政补贴;“基本保险+补充保险”的运作机制;实行统保、共保、多样化承
保;以险养险;巨灾补偿;实行专业性农业股份公司的形式。
四、“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北京模式
根据《关于建立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方案(试行)》,2007年北京市
开始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该制度架构包含四个层面。
**层面:农民自行承担部分风险和保费。
第二层面:商业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农业风险损失。
第三层面:商业再保险公司按照再保险合同约定承担农业风险损失。
第四层面:巨灾风险准备金承担超出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合同约定的保险
损失。
其中,政府给予参保农户保费补贴,给予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
司管理费用补贴。商业保险公司按照“单独立账、单独核算、盈余结转”的原
则管理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参保农民获得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损失补偿。
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采取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参与
的方式运作。北京模式的制度特征表现为: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机构,由商
业保险公司市场化运作,全面的财政补贴。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三农保险创新 作者简介
p> 朱俊生 1976年出生。2003年、
2006年分别获得首都经济贸易人学
经济学硕士与博士学位,2006~
2008年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从事博
士后研究上作。现为首都经济贸易
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教授,兼任中
国保险学会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是农业保险、农
村保险与农村社会保障。曾主持
北京市优秀人才基金、中国博上
后基金、北京巾教委人文社科基
金研究课题等四项,作为主研人
员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
题与一般课题各一项;在《中国
农村经济 》、《财贸经济 》、《 经济
科学》、《 保险研究》等刊物上发
表论文百余篇:先后获省部级一、
二等科研成果奖各一项。
李树生 1998年毕业于中国
人民大学金融系,获经济学博士
学位。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
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融
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从事农村金
融、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合作金
融的教学与研究。先后在《财贸
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