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研究-(第十七辑) 内容简介
本书分为论文、译文、会议综述三个部分,收录了《论税收的宪政精神与宪政本质》、《浅析法律经济学在大陆法系的研究障碍》、《论市场上层组织及其构建的法治化社会基础》、《美墨电信争端案的法经济学分析》、《行为主体认知偏差与刑罚资源的优化配置》等文章。
制度经济学研究-(第十七辑) 目录
论文
法律与社会网络
——解读中国转轨经济中制度变迁过程的新视角
论税收的宪政精神与宪政本质
浅析法律经济学在大陆法系的研究障碍
法律变迁的“主观知识”解释
——以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为例的立法逻辑矛盾分析
论市场上层组织及其构建的法治化社会基础
纯粹经济损失的法经济学分析
关于商业银行股东监管的研究
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不足存在的原因分析
——基于法经济学的探讨
私有化的边界与局限:以美国监狱私有化实践为例的分析
专利许可、专利联盟中的反垄断诉讼及其经济分析
——兼从欧美的司法实践谈我国目前的对策
我国药品召回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美墨电信争端案的法经济学分析
行为主体认知偏差与刑罚资源的优化配置
译文
自然状态:不发展的政治经济学道格拉斯·诺思约翰·威利斯
会议综述
2007年度中国法经济学论坛综述
后记
制度经济学研究-(第十七辑) 节选
二、法律与社会网络之间的差异对比
自英国人类学家拉德克利夫·布朗(1940)则首次提出了“社会网络”(Social Networko)的概念后,社会网络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学者们将社会网络定义为,人与人之间相互联系所形成的一个整体结构,它不仅是一个立体交错的空间网络,而且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如Michetl,1969)。经济社会学家认为,整个社会就是由一个相互交错或平行的网络所构成的大系统,社会网络的结构及其对社会行为的影响模式成为社会网络的研究重点。哈里森·怀特(1981)认为社会网络是经济交易发生的基础,市场本身就是由社会网络发展而来的。林南(1982)认为,人们通过嵌入的社会网络所能直接或间接获取社会资源的能力构成了人们的社会资本。如果说人们对社会网络这一洋名词还有少许陌生的话,那么,社会关系网络在中国的对应版本“关系”,人们就会再熟悉不过了。关系一般被认为是基于互利互益之上的社会关系,它通过一种互惠的义务约束交易双方通过不断的合作和相互提供帮助来获取资源(Yong,1994;Chen,1995;Davies.1995)。关系与友谊或单纯的个人关系不同,它包含着互惠的义务。关系的特性:(1)一种社会资源;(2)相互联系的连续性;(3)信任和合作的共存。在中国,关系是一门精心计算的学问,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被认为是一种“不成文”的规矩,它在中国社会中广泛存在,构成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无数的关系网络成为当今中国社会一个重要的秩序要素,实际上几乎每一个中国人都包容在这些关系网络之中。
那么,法律和社会关系网络之间又存在着怎样的联系呢?首先,我们将通过对两者不同层面的对比来进行探究:
(一)从制度的构成来看,其分别属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制度是由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种规则要素构成的。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的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各种制度安排,它通常是成文的并由权力机构来保证实施,如法律、政府法令、公司章程、商业合同等称为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产生于由个体互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并被演进变化中的社会关系所强化,如习俗、传统、道德伦理、意识形态等就是所谓的非正式制度。在人类行为的规则约束体系中,尽管正式制度构成了基本结构,但是对人们行为的具体约束大部分是由非正式制度来维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