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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研究

  2020-06-08 00:00:00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研究 本书特色

笔者构建了一个基于熵模型计量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指数以计量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并在此基础上,基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的检验标准,分别就治理目标实现能力和治理手段的约束力共两个维度,对2007年——2010年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进行了检验。本书的创新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构建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的理论框架。第二, 构建了一个基于熵模型计量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指数。第三, 不仅从治理目标实现能力的维度,而且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作为治理手段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约束力的维度实证检验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第四,基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的实现条件,并旨在改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成本收益分布,提出了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的具体对策。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研究 内容简介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研究》的创新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构建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的理论框架。二,构建了一个基于熵模型计量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指数。三,不仅从治理目标实现能力的维度,而且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作为治理手段对上市公司的外部约束力的维度实证检验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四,基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的实现条件,并旨在改变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成本收益分布,提出了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的具体对策。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研究 目录

1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目标及研究意义
1.3 研究思路及理论框架
1.4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1.5 相关研究综述
1.6 创新点

2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制度实践与现状
2.1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实践的兴起
2.2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实践的争议
2.3 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实践
2.4 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之执行现状
2.5 小结

3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的理论框架
3.1 三元要素动态嵌合结构治理框架
3.2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的内涵及检验标准
3.3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的实现条件及制度约束机制
3.4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所引致的经济后果
3.5 小结

4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测度研究
4.1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定义
4.2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指数的构建
4.3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分析
4.4 小结

5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治理目标实现能力检验
5.1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否能够有效反映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5.2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能否有效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5.3 小结

6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作为治理手段的约束力检验
6.1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能否对上市公司资本成本产生预期影响
6.2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市场价格能够产生预期影响
6.3 小结

7 提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的对策研究
7.1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实现有效治理的条件之延展探讨
7.2 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有效性实现条件的因素分析
7.3 欧美国家的实践对中国的借鉴
7.4 具体对策建议

8 研究总结与展望
8.1 研究总结
8.2 未尽研究及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附录1 熵模型计量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指数原始数据赋值计量过程及案例演示
附录2 2008年年报更正样本及配对样本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指数对比表
附录3 2009年年报更正组及配对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指数对比表
附录4 2010年年报更正组及配对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指数对比表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研究 节选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研究》:  林钟高和徐红等(2009)以2006会计年度沪深两市300个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选取了股权集中度、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高管持股比例等指标代理股权结构变量,并构建了一个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指数作为另一个变量,实证研究了股权结构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两个变量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股权集中度与公司价值呈“倒U”形关系,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水平与公司价值呈显著正相关。  6.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研究及其他文献  几乎所有的国内文献均强调监管的重要性。何凤平和陆俊(2007)认为在缺乏外部约束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信息自愿披露行为一定存在着“自我服务”意图,上市公司会策略性地选择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时间、内容和方式,对于自愿性披露行为更应当加强管制,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杨有红、汪薇(2008)提出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估采用强制披露与分步走相结合的做法,而内部控制审核亦应当采用强制性披露与鼓励性披露相结合的办法,同时应当加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宋绍清(2008)亦提出了“强制性披露为主,自愿性披露为辅”的监管思维。周勤业(2008)则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效果,这些措施包括:建立统一科学的评价标准、明确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明确内部控制评价的时间范围、尽快制定统一的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披露内容与格式等。颜晓燕和付立新(2009)认为,内部控制的有效与否至为关键的地方在于是否得到了切实的履行,近几年国内外出现的上市公司丑闻大多数皆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而导致内部控制机制失灵有关,因此,他们建议加强政府监管,加强注册会计师的审核,合理分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督程序。赵息和路晓颖(2010)认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及监管问题本质上是上市公司与政府之间的博弈,研究者构建了一个理论博弈模型,模型证明在该问题上不存在纳什均衡解,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的详细程度和政府的监管力度成正比,政府的*优监管并不能杜绝上市公司简单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行为,只能将其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研究 作者简介

  张晓岚,湖南芷江人。曾任陕西财经学院副院长、西安交通大学总会计师、副校长等职。现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上海市精品课程“会计学”负责人;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当代经济科学》编委会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海洋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新疆财经大学等高校的兼职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公司治理与会计审计监管、非营利组织绩效预算与会计控制。先后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重点课题、国家外专局项目,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内审协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会计学会、西安市会计学会的科研课题多项。近三年在《会计研究》、《金融研究》、《审计研究》等重要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译著、辞书、教材多部。获市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项,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两项,中国人民银行优秀教师奖两项。    沈豪杰,江苏盐城人。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博士后。曾在《统计研究》、《当代经济科学》、《审计与经济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

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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