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内容简介
为了促进企业建立、实施和评价内部控制,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l号——组织架构》等18项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现予印发,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请各上市公司及相关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切实做好执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应当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非上市大中型企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是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
2010-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目录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号——组织架构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2号——发展战略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社会责任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0号——研究与开发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1号——工程项目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3号——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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