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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融法务

  2020-06-10 00:00:00  

新金融法务 本书特色

本教材以金融学知识为基础,以银行法和证券法理论与实务为核心内容,兼顾介绍了国外与国际法律制度和理论。全书除各章要点、小结和思考与练习外,在合适的章节穿插编排了一些经典的和*新的案例分析,读来引人入胜、发人深思。此外,本书备有power point教学课件。 本书既是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专业的大学生、研究生教材和辅助读物,又是供职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律师事务所和金融监管机构的专业人士的参考资料,还是投资者和金融法业余爱好者的知识普及指南。

新金融法务 内容简介

本教材以金融学知识为基础,以银行法和证券法理论与实务为核心内容,兼顾介绍了国外与国际法律制度和理论。内容涉及:法律与金融的关系;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和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商业银行一般法律制度,资产负债业务法律制度,以及与我国《担保法》和《物权法》有关的贷款担保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新兴的银行卡业务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与法律风险防范问题;中国金融业全面开放后我国政府对外资商业银行在国内开展业务的依法管理;证券一级市场与证券二级市场法律知识: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与法律监管;我国发展中的期货市场法律与政策;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金融信托与资产证券化、票据及其贴现、项目融资与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市场的法律实务知识,等等。
本教材深入浅出,适合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专业的本科生使用。

新金融法务 目录

第1章 法律与金融
**节 法的本质与民法、刑法
第二节 金融法律关系
第三节 国际金融法
第四节 金融中心与金融人才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2章 中央银行法治及银行业监管
**节 中央银行及其法律制度的形成
第二节 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与组织机构
第三节 人民币及其汇率管理
第四节 货币政策及其工具
第五节 中央银行监管与我国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3章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节 商业银行及其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商业银行负债业务法律规范
第三节 科学发展我国存款保险法治
第四节 商业银行资产业务法律规范
第五节 商业银行贷款担保法律制度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4章 银行卡法律制度
**节 银行卡的概念与分类
第二节 银行卡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节 银行卡业务与风险管理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5章 外资银行管理法律制度
**节 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总述
第二节 外资银行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6章 证券一级市场法律制度
**节 证券一级市场概述
第二节 证券发行条件
第三节 证券承销
第四节 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
第五节 国际证券发行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7章 证券二级市场法律制度
**节 证券上市制度
第二节 证券交易中的持续信息披露
第三节 证券上市交易的规则
第四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
第五节 上市公司收购法律制度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8章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节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第二节 基金当事人、基金份额及其运作
第三节 基金合同与基金托管协议
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监管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9章 期货市场法律与政策
**节 期货交易及其市场监管
第二节 商品期货交易的法律实务
第三节 金融期货交易的法律与政策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10章 保险市场法律实务
**节 保险与保险法
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与索(理)赔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与除外责任
第四节 保险公司与保险专业中介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11章 金融信托与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
**节 金融信托的法律与政策
第二节 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问题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12章 票据及其贴现市场法律实务
**节 票据与票据法概述
第二节 汇票、本票与支票法律制度
第三节 票据贴现市场基本法律制度
第四节 票据贴现法律风险防范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13章 项目融资与融资租赁的法律问题
**节 项目融资的法律问题
第二节 融资租赁的法律制度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第14章 金融服务的国际法问题
**节 金融服务的国际法规范
第二节 巴塞尔协议及其新发展
本章小结
思考与练习
参考文献
后记

新金融法务 节选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开始的经济全球化趋势,逐步使国际市场和各国
国内市场连成一片,增进了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造就了“地球村”,但也加
剧了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间的矛盾,意味着当今全球风险社会的来临。以
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若要控制风险规范运作,就好像一架马车平稳运行需要
四个轮子同时旋转,这四个轮子在企业里就是四个“师”:工程师、经济师、会
计师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律师的主要任务是帮助管理者防范和化解企
业法律风险(1egal risk),减少企业经营的外部成本。企业融资领域的风险,
形式上是一个财务和经济问题,实质上是一个法律问题。*新的巴塞尔协
议**次将法律风险纳入资本要求框架,可见银行金融法律环境正在世界
范围内引起前所未有的重视。
    本书的构思由来已久,到主编参与建设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第五期重
点学科之一中标后完成。本书之所以定名为《新金融法务》,是因为包括主
编在内的四位作者在结合多年教学研究和实务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上海,放
眼世界,对日新月异的金融服务市场从法律视角展开了较全面的探索,在内
容和体例上有所创新,结构合理,篇幅适中,能更好地满足教学的使用和实
务工作的需要。
    首先,本书以银行法和证券法理论与实务为核心内容,其被安排在第2
章至第9章,基本上可以满足一个学期30余个学时的教学需要。第2章阐
述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和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有助于理解国家
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当前从紧的货币政策;第3章论述了商业银行一般法律
制度,资产负债业务法律制度,以及与我国《担保法》和《物权法》有关的贷款
担保法律制度,并借鉴国外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展望了我国即将出台的存款
保险法律制度;第4章专门梳理了商业银行新兴的银行卡业务各当事人之
间的法律关系与法律风险防范问题;第5章总括了中国加入WTO过渡期
结束金融业全面开放后我国政府对外资商业银行在华活动的依法管理;第6
 章和第7章分别阐述证券一级市场与证券二级市场法律知识,重点是我国
股票发行与交易流程中的法律实务;第8章就“基民”关心的问题对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与监管的各环节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解释;第9章探讨我国发展
中的期货市场法律与政策,在商品期货基础上特别注重对金融期货(含股票
指数期货)等若干问题的思考。
    其次,本书第10章至第13章提供了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金融信托与
资产证券化、票据及其贴现、项目融资与融资租赁等行业的从业人员急需的
法律实务知识“快餐”,内容深入浅出,有利于教师灵活选用或学生作为补充
资料拓展阅读。
    再次,本书首尾各一章(第l章与第.14章)则是对法律与金融的关系以
及金融服务市场牵涉的一些国际法问题所作的初步的规范分析,抛砖引玉,
意在导引学科范畴和观瞻金融法的广阔空间,承前启后,让各层面读者阅
读、学习本书时兴趣盎然。
    *后,全书除各章要点、小结和思考与练习外,在合适的章节穿插编排
了一些经典的和*新的案例分析,读来引入入胜、发人深思。此外,本书备
有Power Point教学课件。
    本书既是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专业的大学生、研究生教材和
辅助读物,又是供职于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
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律师事务所和金融监管机构
的专业人士的参考资料,还是投资者和金融法业余爱好者的知识普及指南。
    刘胜题
    2008年1月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本章学习要点]本章主要介绍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分类,证券投资基金各当事人
及其法律关系,基金份额的募集与交易规则,基金合同与基金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及证
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与法律监管等内容。
    证券投资基金早已是全球范围的一种重要的投资渠道和理财工具,作为机构投资
者的代表,其发展和壮大是证券市场成熟的标志。2003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
会通过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分12章共103条,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
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
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节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
金份额,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
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以获得投资收益和资本增值。它具有集合理财、专业管理、组
合投资、分散风险的优势和特点,是众多投资者进人证券市场、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很
好的投资方式。因为这是委托他人理财,所以买基金也有“懒人投资”之说。对普通老
百姓来说,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主要的投资类金融产品。
    基金份额,是指基金发起人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表示持有人对基金享有资产
 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凭证。
    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
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1960年,中国香港出现了投资基金。1983年,中国台湾诞生了投资基金。1992年
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我国内地**只证券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证券投
资基金设立,这是**只直接投资于乡镇企业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全国电子证券
系统上市的基金。1998年3月23日,我国有史以来*为规范的两只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金泰和基金开元分别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同年4月7日上市。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
    证券投资基金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做多种分类,另外有几种特别的基金值得关注。
    (一)契约型投资基金与公司型投资基金
    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划分为契约型投资基金与公司型投资基金。
    1.契约型投资基金
    契约型投资基金,又称信托型投资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依据其与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订立的基金契约(合同),发行基金份额而组建的投资基金。我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第3条第1款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
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2.公司型投资基金
  公司型投资基金是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组成以赢利为目的的股份制投资公
司,并将资产投资于特定对象(如各种有价证券、货币)的投资基金。
    (二)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根据基金是否可以增加或赎回划分为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1.开放式基金  ,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设立后,投资者可以随时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基金规模不固
定的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登记,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开放式基
金应当保持足够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基金财
产中应当保持的现金或者政府债券的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我
国开放式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高一般为95%。
  2.封闭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的规定期限内,基金规模
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经基金管理人申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核准,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我国封闭式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上限一般
为80%,_旦“封转开”为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上限即可达到95%,其
  风险收益程度也相应提高。
    (三)按投资对象划分的基金种类
    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国内外的投资基金大致可分为以下数种基金。
    1.股票基金
    股票基金是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基金。
    2.债券基金
    债券基金是以债券为投资对象的基金。
    3.货币市场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是以国库券、大额银行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券等货币市场
短期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的基金。
    4.期货基金
    期货基金是以各类期货品种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
    5.期权基金
    期权基金是以能分配股利的股票期权为投资对象的基金。
    6.指数基金
    指数基金是以某种证券市场的价格指数为投资对象的基金。
    7.认股权证基金
    认股权证基金是以认股权证为投资对象的基金。
    (四)按资本来源及运用地域划分的基金种类
    根据资本来源和运用地域的不同划分为以下数种基金。
    1.国际基金
    国际基金是资本来源于国内,并投资于国外市场的投资基金。
    2.海外基金(离岸基金)
    海外基金(离岸基金)是资本来源于国外,并投资于国外市场的投资基金。
    3.国内基金
    国内基金是资本来源于国内,并投资于国内市场的投资基金。
    4.国家基金
    国家基金是资本来源于国外,并投资于某一特定国家的投资基金。
    5.区域基金
    区域基金是投资于某一特定地区的投资基金。



新金融法务 作者简介

刘胜题,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市正义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干事。

新金融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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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星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