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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大串讲

  2020-09-07 00:00:00  

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大串讲 内容简介

本书按照*新的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南,对2009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内容进行系统串讲。本书将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应试内容加以归纳整理,找出相关的联系,由点到线,由线到面,提纲挈领,融会贯通,使考生在纷乱的知识面前思路清晰,复习有序,以*短的时间获取*大的知识量。 本书集中了作者长期参与命题、阅卷和考试辅导的经验,涵盖了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南中所有的知识点和命题重点,串讲内容符合2009年法律硕士联考的命题标准。本书可以作为考生在复习*后冲刺阶段的用书,能够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南中的内容。

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大串讲 目录

**部分 刑法学
**讲 刑法概述
第二讲 犯罪的成立条件(上)
第三讲 犯罪的成立条件(下)
第四讲 犯罪的形态之一(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五讲 犯罪的形态之二(共同犯罪)
第六讲 犯罪的形态之三(一罪与数罪)
第七讲 刑罚的概念、目的与体系
第八讲 量刑
第九讲 刑罚执行与消灭制度
第十讲 刑法各论概述及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十一讲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十二讲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十三讲 侵犯财产罪
第十四讲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十五讲 贪污贿赂、渎职罪
第二部分 民法学
**讲 民法总论
第二讲 物权
第三讲 债权
第四讲 人身权
第五讲 知识产权
第六讲 婚姻家庭和继承
第七讲 侵权民事责任
第八讲 案例点评
第三部分 法理学
**讲 法学与法理学
第二讲 法律的历史、本质、作用
第三讲 法的本体
第四讲 法律的运行
第五讲 法与社会、法治
第六讲 法理学基本范畴界分
第四部分 中国宪法学
**讲 宪法的基本理论
第二讲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三讲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第四讲 国家机构
第五部分 中国法制史
**讲 立法
第二讲 宪政制度
第三讲 行政立法
第四讲 刑事立法
第五讲 民事立法
第六讲 经济立法
第七讲 司法制度

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大串讲 节选

**部分 刑法学
在复习刑法学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应当注意将阅读课本和阅读法条结合起来。这是由于:**,我们目前所学的知识属于解释刑法学,书本是对法条的解释和说明,法条是“主人”,书本是“主人”。第二,由于不存在指定教材,理论上对于某些问题会有一定的争论,但是刑法条文本身是明确的,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直接考查刑法条文的内容成为出题的首选。所以对刑法条文,尤其是刑法总则部分的条文应当熟练掌握。
其次,应当注意刑法学的逻辑结构。刑法学的知识不是简单的任意堆砌,而是遵循一定的逻辑结构的。在复习过程不能简单重复记忆,而应当以刑法学的逻辑结构为基础,打破原有的知识体系,将相关的知识点串起来,进行归纳总结,这会显著提高复习的效率。
*后,应当注意抓住刑法学中*为重要的知识点,将书中没有多少价值的内容压缩删减,保留精华部分,并对重点部分重点掌握。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复习的效率。例如,在刑法总论部分*为重要的是犯罪的成立条件和量刑制度,刑法分则部分*为重要的是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和侵犯财产权利犯罪。
……

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大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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