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重量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法学规划教材物权法(第6版) 本书特色
《物权法(第六版)》堪为国内物权法教科书的扛鼎之作,是民法学集大成者的经典阐释,是物权法立法进程引领者的权威解读。《物权法(第六版)》因袭现行法的体例,分为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以及占有五编,对物权法的内容做了全景式的阐述,并加以客观独到的评析。本次新版,作者充分汲取全新立法、司法解释、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尤其是*人民法院就物权法实施中具体适用《物权法》相关问题所作的三个解释,并注入了域外物权法修订后的内容,以期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系统、新鲜的物权法理论和知识。全书概念明晰、阐述透彻、考据周延,理论深度把握得当,既考虑到本科教学的系统性要求,又为读者进一步研究物权法提供了参考思路。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重量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法学规划教材物权法(第6版) 内容简介
《物权法(第六版)》堪为靠前物权法教科书的扛鼎之作,是民法学集大成者的经典阐释,是物权法立法进程引领者的很好不错解读。《物权法(第六版)》因袭现行法的体例,分为总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以及占有五编,对物权法的内容做了全景式的阐述,并加以客观独到的评析。本次新版,作者充分汲取全新立法、司法解释、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的新成果,尤其是优选人民法院就物权法实施中具体适用《物权法》相关问题所作的三个解释,并注入了域外物权法修订后的内容,以期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系统、新鲜的物权法理论和知识。全书概念明晰、阐述透彻、考据周延,理论深度把握得当,既考虑到本科教学的系统性要求,又为读者进一步研究物权法提供了参考思路。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重量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法学规划教材物权法(第6版) 目录
**编物权法总论
**章物权概述
**节物权的名称、物权的概念与物权的性质
第二节物权的起源与罗马法、日耳曼法的物权观念
第三节物权与债权
第二章物权法的性质、发展趋势与中国物权法的制定
**节物权法的性质
第二节物权法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中国物权法的制定
第三章物权的客体与一物一权主义
**节与物权有关的物的主要分类
第二节一物一权主义
第四章物权的效力
**节物权的排他效力
第二节物权的优先效力
第三节物权的追及效力
第四节物权请求权
第五章物权法定主义与物权的类型
**节物权法定主义
第二节物权的类型
第六章物权变动
**节概说
第二节物权的变动
第三节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原则
第四节物权行为
第五节物权的消灭
第二编所有权
第七章所有权通说
**节所有权的意义与作用
第二节所有权的变迁与演进
第三节所有权的类型
第四节所有权的权能
第五节所有权的限制
第六节所有权的物权请求权
第七节取得时效
第八章土地空间权
**节概说
第二节土地空间权的基本理论
第九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专有权
第三节共有权
第四节成员权
第五节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
第十章相邻关系
**节相邻关系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相邻关系的类型
第十一章所有权的特别取得
**节善意取得
第二节遗失物的拾得
第三节先占
第四节添附
第五节货币所有权
第十二章共有
**节概述
第二节按份共有
第三节共同共有
第四节准共有
第三编用 益 物 权
第十三章用益物权总说
**节用益物权的意义
第二节用益物权的类型体系
第十四章土地承包经营权
**节概述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第三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
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第十五章建设用地使用权
**节概述
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
第四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十六章宅基地使用权
**节概述
第二节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和流转
第三节宅基地使用权的效力
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十七章地役权
**节概述
第二节地役权的取得
第三节地役权的效力
第四节地役权的消灭
第四编担 保 物 权
第十八章担保物权总说
**节担保物权的含义与特性
第二节担保物权的分类
第三节担保物权的其他问题
第十九章抵押权
**节概述
第二节抵押权的取得
第三节抵押权的效力(一)
第四节抵押权的效力(二)
第五节抵押权的效力(三)
第六节抵押权的消灭
第七节特殊抵押权
第二十章质权
**节概述
第二节动产质权
第三节权利质权
第二十一章留置权
**节概述
第二节留置权的取得
第三节留置权的效力
第五编占有
第二十二章占有
**节概述
第二节占有的分类、占有状态的推定及占有状态的变更
第三节占有的取得
第四节占有的效力
第五节占有的保护
第六节占有的消灭与准占有
主要参考著作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重量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法学规划教材物权法(第6版) 作者简介
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法学研究》杂志主编。1944年1月出生,四川青神人。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88年晋升研究员,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主要著作包括:独著《民法》、《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民法解释学》、《民法总论》、《裁判的方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合著《合同法》、《经济法的理论问题》、《民法债权》、《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主编《民商法论丛》、《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
陈华彬,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967年11月出生,四川仁寿人。199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94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博士学位。1996年1月至1998年7月,日本东海大学、日本学术振兴会、日本国际交流基金访问学者。主要著作包括:独著《物权法原理》、《物权法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研究》、《民法典与民法物权》、《物权法》、《外国物权法》;合著《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财产法》、《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债权总则编)。 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法学研究》杂志主编。1944年1月出生,四川青神人。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88年晋升研究员,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主要著作包括:独著《民法》、《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民法解释学》、《民法总论》、《裁判的方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合著《合同法》、《经济法的理论问题》、《民法债权》、《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主编《民商法论丛》、《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陈华彬,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967年11月出生,四川仁寿人。199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94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法博士学位。1996年1月至1998年7月,日本东海大学、日本学术振兴会、日本国际交流基金访问学者。主要著作包括:独著《物权法原理》、《物权法研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研究》、《民法典与民法物权》、《物权法》、《外国物权法》;合著《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财产法》、《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债权总则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