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州藏族社会历史调查-103 本书特色
《四川省阿坝州藏族社会历史调查》为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之一。
四川省阿坝州藏族社会历史调查-103 内容简介
简介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包括《中国少数民族》、《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记录了中国55个少数民族从起源至21世纪初的历史发展进程,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内容。荟萃了大量原始的、鲜活的、极其珍贵的资料,是一部关于中国民族问题的大型综合性丛书,是中国民族问题研究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出版工程。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展开。为了摸清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状况,抢救行将消失的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料,1953年,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进行全国性的民族识别调查,1956年又开始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
四川省阿坝州藏族社会历史调查-103 目录
草地社会情况调查前言**章一般情况第二章政治情况第三章经济情况第四章文化情况若尔盖牧区社会调查一、生产情况二、牧场、牲畜所有制和剥削关系三、阶级关系四、政治制度五、宗教信仰附:多玛部落调查材料附:索格藏部落调查材料若尔盖农区社会情况调查一、自然概况二、社会情况三、农业生产关系四、农业生产的安排五、农作物的分布及其产量六、主要农作物的生长时期七、生产力八、生产习惯九、寺院对群众的剥削十、副业生产情况附:铁布地区生产情况附:苟哇部落情况附:阿西茸部落调查情况附:阿西茸部落甲共尼巴寨基本情况调查若尔盖郎木格尔底寺调查一、概况二、寺院组织情况三、主要的教规四、寺院残酷剥削群众的方式五、格尔底寺财产的初步估计附:格尔底寺、色赤寺阿坝县社会情况调查一、牧业二、农业三、政治制度附:阿坝地区封建上层剥削情况附:各尔洼调查材料麦洼地区社会调查一、概况二、社会情况嘉绒藏族社会情况调查**章 一般情况第二章 政治情况第三章 经济情况第四章 文化情况卓克基土司统治地区调查一、社会生产力二、等级制度三、土地制度四、土司、头人、宗教上层的各种剥削五、土司的统治及反抗土司、头人统治的斗争卓克基督部下四寨社会调查一、概况二、经济情况三、政治情况四、风俗习惯五、宗教松岗土司制度调查(之一)一、概况二、政治制度三、土地制度四、剥削情况五、阶级斗争松岗土司制度调查(之二)一、土地制度二、阶级和等级三、等级的分化四、剥削情况绰斯甲杜会调查一、社会生产力二、等级制度三、生产关系四、政治制度小金县结思乡社会调童一、社会生产力二、生产关系三、政治制度四、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理县社会调查一、自然概况二、民族关系三、经济情况四、政治制度五、文化教育、宗教信仰六、风俗习惯七、解放前负担情况八、历史事件理县下孟乡阶级情况调查一、一般的阶级情况二、剥削关系三、政治情况四、宗教情况理县兴隆乡调查一、概况二、经济情况三、农业生产情况四、政治情况五、宗教情况六、文教、卫生、风俗习惯理县甘堡屯社会情况调查一、社会生产力二、生产关系三、政治制度四、宗教与风俗习惯后记修订后记
四川省阿坝州藏族社会历史调查-103 节选
《四川省阿坝州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内容为: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包括《中国少数民族》、《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记录了中国55个少数民族从起源至21世纪初的历史发展进程,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内容。荟萃了大量原始的、鲜活的、极其珍贵的资料,是一部关于中国民族问题的大型综合性丛书,是中国民族问题研究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出版工程。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逐步展开。为了摸清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状况,抢救行将消失的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料,1953年,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进行全国性的民族识别调查,1956年又开始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
四川省阿坝州藏族社会历史调查-103 相关资料
插图:(三)部落特点及其发展1,部落特点每一部落都有一定的地域和百姓,任何部落不能使用其他部落的草山、牧场、森林和土地。对本部落的百姓,其他部落不得引诱或窝藏收容。如经同意,他部落可借用本部落的牧场、林地,但得付给草头钱或其他代价。如中阿坝到上壤口砍柴火,即须年付黑水头人(壤口曾受黑水头人管辖)几百两银子。若其他部落侵占牧场、山林,就令其赔偿,或可能因之引起械斗。部落成员如在本部落有偷盗抢劫行为,将受到本部落的严厉制裁,重的可被沉河,但偷盗抢劫外部落,则被视为合法,能抢善窃的反被认为勇敢,并受到大家的赞赏。如果被抢部落跟踪而来,还受本部落掩护,万一因此引起战争,全部落共同抵御。成员在外即使因私人琐事惹了祸,本部落也照样加以保护。另一面,本部落被抢或人员被杀,并不是找对方部落内某一犯罪人的个人负责,而是找他所属的全部落共同负责。因此成员个人的事成了全部落的事,全部落成员都须负赔偿损失和命价之责,从而部落感很强烈。部落成员决不许有背叛本部落帮助外部落的行为,否则要受极刑的处分。部落内部一般是团结的,但也有因争夺土官的位置或权力发生内部纠纷的,如1945年10月,松潘高巴土官冻北德歌被其继子打死而引起内部械斗;唐克土官曾杀死其兄全家夺得土官;上包座土官两弟兄争牧场时发生争执;朗洼部落甚至因内部争权,分裂为上、中、下三个部分,各自为政。2,部落武装每一部落年届一定年龄的男性农牧民,平时从事生产,战时都要参加战斗,没有脱产的正式武装组织。他们自备枪马、子弹、干粮(每家备有可随时取出的糌粑袋)。这些枪弹的来源,主要是过去国民党军队和私商盗卖进来的,新旧各式步枪都有,平均每户一支到一支半,土官并有卡宾枪、轻机枪。每一成年男子有参加本部落与外部落作战的义务,对作战牺牲者没有任何抚恤。因人人都善骑马,平常练习射击,一般伤亡不大。在步枪上加枪架,可以在马上伏身射击,各部落每年于庙会或祭山时,部落内的青壮年男子必须骑马持枪前来,接受土官检验,不来或枪马不齐者,便罚五十斤酥油(或茶叶),罚款由寨首或牌头保管,作为部落公用。土官除告诫百姓不准偷盗,不做坏事外,还会督促大家随时备好枪马防御外敌。聚会时也常举行赛马、射击,作为一种训练。与其他部落发生战争时,事前土官要召集负责“老民”、寨首讨论计划,然后每户派男子一人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