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关多元社会治理立法进行全面梳理,指出改革开放之前国家、社会不分,政府包揽社会事务的弊端;而改革开放后国家从社会领域退却,放任市场机制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本书试从社会法、行政法的双重视角,探寻国家、社会、市场在社会事务领域的动态平衡机制,从社会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方面构建和完善我国多元社会治理的法治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