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背景下宅基地置焕法律问题实证研究-以上海市为例 本书特色
本书以“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为视角,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农地改革方式,认为无论是农村集体化运动,还是家庭承包责任制,都是党和国家落实农村社会“居者有其屋、耕者有其田”基本策略。在对上海市郊区各试点和非试点地区调研的基础上,主要从上海市宅基地置换的背景、政策以及实践的特点等方面来描述宅基地置换实践。
城乡统筹背景下宅基地置焕法律问题实证研究-以上海市为例 目录
目录
绪论
一、研究的主题
二、研究问题的界定
三、相关研究概览
四、研究思路与选题意义
小结
**章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历史分析
——以“耕者有其田和居者有其屋”学术史为视角
**节改革开放前农村宅基地制度的研究
一、农民土地所有制(1946~1952年)
二、农村土地集体化时期(1953~1978年)
第二节改革开放后农村宅基地制度研究评述
一、农地研究评述
二、农村宅基地研究
第三节改革开放前后农村宅基地制度研究比较分析
一、农村宅基地制度演进的内在关联
二、农村宅基地制度差异
本章小结
第二章宅基地利用调整对立法的要求
一、在农村社会保障缺失情况下,政治考量优先于经济和法律权衡
二、宅基地制度改革方向
三、立法上的高度统一与实践的探索相结合
四、以“社会保障”为主的综合配套改革思路明显加强
本章小结
第三章上海市宅基地置换制度生成及实践形态
**节上海市宅基地利用现状分析
第二节上海市宅基地置换制度形成的背景分析
一、宅基地置换制度生成的动力机制:郊区城市化和城市郊区化
二、置换制度生成的直接原因:村域居住形态制约中小城镇发展
三、置换制度生成的社会背景:社会转型推动居住形态的变迁
四、置换制度生成的本土资源:土地置换、房屋置换的成功实践
五、置换制度生成的政策依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
第三节上海市宅基地置换制度实践及其问题
一、上海市宅基地置换制度实践——一个简短的描述
二、宅基地置换制度的规则设定
三、上海市宅基地置换制度实践形态
本章小结
第四章上海市置换制度与其他省市的制度比较分析——兼与天津市、重庆市、安徽省比较
**节天津市“华明模式”——宅基地换房
一、概况
二、具体做法
三、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重庆市“双交换”和“地票”模式
一、九龙坡的“双交换”模式
二、“地票”模式
三、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安徽省城市规划区内外指标置换
一、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征地,并落实城镇社会保障
二、在城市规划区外,通过宅基地置换获得城镇建设用地指标
三、宅基地置换问题
第四节天津市、重庆市、安徽省的宅基地置换与上海市比较分析
一、不同点
二、相同点
本章小结
第五章上海市宅基地置换中的住房权保障
**节住房保障在宅基地置换中的问题分析
一、转型社会中的住房权保障问题
二、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对宅基地置换中住房问题的警示
三、传统征地中农民住房权保障问题——以上海市某镇为例
第二节上海市宅基地置换中农民住房权保障法律问题分析
一、侵犯涉地农民住房财产权
二、置换后农民住房保障权问题
三、住房习惯权得不到有效保障
第三节置换中农民住房权保障立法思考
一、从住房权保障高度来审视宅基地置换的法律和政策
二、房地置换“客体”定位与住房权保障
三、土地收益分配与置换中农民的住房权保障
本章小结
第六章上海市宅基地置换中的生存权保障
——以土地权益与农民生存权内在联系为视角
**节置换中“土地换镇保”的法律问题
一、“镇保”基本内容
二、置换中“土地换镇保”的法律问题
第二节生存权保障视野下的理论和实践悖论:“土地换镇保”
一、生存权视角下的土地补偿:财产增值抑或保障功能
二、实践逻辑:以社会保障为主导的运行机制
三、权利保护与经济发展:理实悖论的生成逻辑
第三节“土地换镇保”:基于农民生存权保障的立法思考
一、“土地换镇保”的制度改造
二、“土地换镇保”中的土地发展权与生存权保障
三、“土地换镇保”中生存权保障的政府责任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城乡统筹背景下宅基地置焕法律问题实证研究-以上海市为例 作者简介
孙建伟,男,1979年生,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人,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上海市法学会《东方法学》编辑部责任编辑。主要从事农村土地法律制度和相关物法以及法律社会学等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