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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程序问题研究

  2020-06-16 00:00:00  

社区矫正程序问题研究 本书特色

  《社区矫正程序问题研究》对社区矫正的适用程序、交付执行程序、执行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对社区矫正与刑事诉讼程序、刑事执行程序和刑事执行体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社区矫正司法执行与行政执行的二元执行理论,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社区矫正程序立法建议。

社区矫正程序问题研究 内容简介

《社区矫正程序问题研究》对社区矫正的适用程序、交付执行程序、执行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对社区矫正与刑事诉讼程序、刑事执行程序和刑事执行体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社区矫正司法执行与行政执行的二元执行理论,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社区矫正程序立法建议。

社区矫正程序问题研究 目录

**章概况
**节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概况
一、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历史
二、我国社区矫正的主要制度
三、我国社区矫正的机构设置
四、建立社区矫正制度的意义和影响
第二节我国社区矫正程序的法律渊源
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的发展
二、基础法律和附属法律
三、中央法律和地方法律规范
四、司法程序性法律规范和行政程序性法律规范
五、综合性法律和专门性法律
第三节域外社区矫正概况
一、英国社区矫正概况
(一)概述
(二)社区矫正的措施
(三)社区矫正的相关机构
(四)社区矫正的监督
二、美国社区矫正概况
(一)概述
(二)社区矫正的措施
(三)联邦司法系统中的社区矫正机构
(四)州司法系统中的社区矫正机构
三、德国社区矫正概况
(一)概述
(二)缓刑
(三)假释
(四)行为监督
(五)考验帮助
(六)法院帮助
四、日本社区矫正概况
(一)概述
(二)更生保护机关
(三)更生保护人员
(四)更生保护场所
(五)更生保护内容
五、我国台湾地区社区矫正概况
(一)概述
(二)缓刑
(三)假释
(四)保护管束
第二章总论
**节社区矫正
一、社区矫正的定义
二、社区矫正的定位
(一)在刑罚体系中的定位
(二)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的定位
(三)在国家制裁体系中的定位
第二节社区矫正程序
一、社区矫正程序的定义
二、社区矫正的程序属性
(一)刑事执行程序
(二)刑事执行程序而非刑罚执行程序
三、刑事执行程序的双重属性
(一)刑事司法执行与刑事行政执行
(二)大陆法系中的双重属性理论
(三)刑事司法执行与刑事行政执行的区别
四、社区矫正程序的双重属性
(一)社区矫正的行政执行属性
(二)社区矫正的司法执行属性
第三章社区矫正适用程序
**节社区矫正适用(决定)程序
一、管制和缓刑的适用程序
二、假释的适用程序
(一)适用条件
(二)提请假释的程序
(三)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程序
(一)适用条件
(二)监狱、看守所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
(三)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
四、适用(决定)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一)暂予监外执行存在缺陷
(二)假释适用条件不合理
(三)适用(决定)程序中罪犯信息不透明
(四)法院缺少专门审理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庭
(五)适用(决定)案件审理形式化
五、适用(决定)程序的改革与发展
(一)建立刑罚执行中止制度,替代暂予监外执行
(二)将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罪犯易科为社区矫正
(三)建立法定假释和裁量假释二元假释制度
(四)适用程序司法化改革
(五)完善适用的司法程序
第二节禁止令的适用程序
一、禁止令的适用程序
(一)禁止令的内容
(二)禁止令的适用程序
二、禁止令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禁止令本身的问题
(二)禁止令适用中的问题
三、禁止令适用的改革和发展
(一)厘清禁止令与禁止性规定的区别
(二)扩大禁止令的适用范围
(三)扩大禁止令的种类
(四)建立禁止令适用的原则
第三节社会调查程序
一、适用对象
(一)适用对象的发展变化
(二)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关系
二、调查内容
三、调查主体
(一)委托方
(二)受托方
(三)调查人员
四、调查结果
五、社会调查程序存在的问题
(一)适用范围不明
(二)调查主管机关及调查时间模糊
(三)评估依据科学性不足
(四)调查评估报告的作用有限
(五)缺少辩方的调查
六、社会调查程序的改革与发展
(一)完善社会调查的适用范围
(二)完善社会调查程序的启动权
(三)完善调查评估报告的构成
(四)调查评估报告与品格证据
第四章交付执行程序
**节居住地核实程序
一、居住地核实程序
(一)功能与定位
(二)居住地与户籍地
(三)居住地的定义
(四)人户分离
二、居住地核实程序中的问题
(一)居住地管理受制于经济考量
(二)居住地管理资产化
三、居住地核实程序的改革和发展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交付程序
一、法律文书的交付程序
二、改革与发展
第三节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程序
一、报到程序
(一)报到前的告知
(二)报到方式
二、报到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一)报到的作用和意义不明
(二)缺少不报到的法律后果
三、报到程序的改革与发展
(一)明确报到的作用及责任分配
(二)明确不报到的法律后果
(三)完善报到程序及相关措施
第五章社区矫正执行程序
**节执行开始程序
一、宣告程序
二、矫正小组
三、矫正方案
四、存在的问题
(一)开始程序定位不准
(二)矫正小组的内容过于简单
五、改革与发展
(一)正确定位社区矫正的开始程序
(二)设定矫正小组人员的资格
(三)建立矫正小组人员协助矫正的指引
第二节监督管理程序
一、分级和分类管理
(一)分级管理
(二)分类管理
(三)考核
二、报告
(一)常规报告
(二)特殊事项报告
(三)矫正小组成员报告
三、居住地管理
四、活动管理
(一)外出审批
(二)禁止出境
(三)进入特定区域、场所的审批
五、检查与电子监控
(一)检查
(二)信息化监控
六、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人力资源短缺导致监管薄弱
(二)个别化矫正不足
(三)缺少执行禁止令的能力
七、改革与发展
(一)大力发展信息化监控
(二)发展真正的个别化的监督管理制度
(三)强化禁止令执行能力建设
第三节强制措施
一、概述
二、社区矫正中强制性措施的现状
(一)查找、追查或者追逃
(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三)刑事强制措施
(四)行政拘留
(五)收监
(六)学习班
三、社区矫正中强制性措施存在的问题
(一)真正的强制措施实际上面临空白
(二)现有强制性措施缺少即时性
(三)强制性措施的执行机构错位
(四)创设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不足
(五)以警察权弥补强制措施的缺失面临理论和立法困境
(六)以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弥补强制措施的缺失于法无据
四、建立社区矫正强制措施体系
(一)强制措施的立法依据
(二)强制措施的种类
第四节处罚程序
一、概述
二、行政处罚
(一)警告
(二)治安管理处罚
三、司法处罚
(一)撤销缓刑、假释
(二)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收监执行
四、处罚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处罚体系不够完整
(二)治安处罚设置的理论依据不足
(三)对管制犯缺乏处罚措施
五、改革和发展社区矫正处罚程序
(一)完善和发展现有的二元处罚体系
(二)科学设置行政处罚的种类
(三)对管制犯的处罚
(四)完善处罚的调查取证程序
(五)赋予司法行政机关完整的行政处罚决定权和执行权
(六)建立社区矫正处罚的权利救济程序
第五节执行终止程序
一、概述
二、自然终止程序
(一)矫正期满终止
(二)社区服刑人员死亡
三、司法终止程序
(一)撤销缓刑、假释
(二)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
(三)收监程序
四、改革与发展
第六章社区矫正与刑事司法执行
**节社区矫正与刑事司法执行
一、社区矫正与刑事执行变更
(一)刑事执行变更的定义
(二)社区矫正执行变更程序的定义
(三)社区矫正执行变更程序的内容
二、社区矫正与刑事执行中止
(一)刑事执行中止的定义和范围
(二)社区矫正程序中的执行中止
三、社区矫正与多数刑罚的执行
(一)执行合并
(二)执行顺序
(三)社区矫正中的多数刑罚的执行
四、社区矫正与替代执行
(一)替代执行的定义
(二)社区矫正中的替代执行
五、社区矫正与刑期计算
六、社区矫正与行政处罚、司法处罚、保安处分和刑事强制措施
(一)非刑罚处罚和措施的概况
(二)分类与特点
(三)与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规定
七、刑事执行程序改革和发展的必要性
(一)刑事执行程序理论建设滞后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面临挑战
(三)社区矫正发展的迫切需要
(四)国家制裁体系完善的需要
八、社区矫正程序中刑事执行改革和发展
(一)发展刑事执行理论体系
(二)建构社区矫正刑事司法执行程序的主要方面
(三)完善社区矫正与非刑罚处罚和措施关系的具体内容
第二节社区矫正与刑事执行体制
一、刑事执行体制
(一)我国刑事执行体制的概况
(二)域外刑事执行体制的概况
二、当前刑事执行体制的缺陷
(一)刑事执行权分散
(二)法院内部缺少刑事执行业务机构
(三)司法处理形式化问题严重
(四)不能满足社区矫正发展的需要
三、完善刑事执行体系的必要性
(一)刑事执行理论发展的需要
(二)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
(三)社区矫正体制的基础工程
四、完善刑事执行体制的可行性
(一)在现行执行体系架构上继续发展完善
(二)重点发挥法院裁判指挥执行的作用
(三)建立法院刑事执行庭
第七章社区矫正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
**节社区服刑人员权利保护程序
一、社区服刑人员权利保护程序的现状
(一)对罪犯权利保护的程度不够
(二)受保护的权利种类缺失
(三)缺少明确的法律救济途径
二、我国社区服刑人员权利保护程序的发展
(一)明确权利的种类并予以相应保护
(二)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权利救济途径
第二节检察监督程序
一、检察监督制度概述
(一)检察监督在社区矫正中的定位和作用
(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法律依据
(三)社区矫正中的检察机关
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程序的基本内容
(一)适用决定检察监督
(二)交付执行检察监督
(三)监管活动检察监督
(四)变更执行检察监督
(五)终止执行检察监督
三、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规范不完善
(二)监督方式不完善
(三)“责任倒查”引发的“连坐”问题
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程序的改革与发展
(一)加强监督的明确性
(二)加强监督的动态性
(三)加强监督的有效性
第三节社区矫正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程序
一、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概述
(一)概述
(二)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现状
二、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与社区矫正的相似性
(一)程序机制基本相似
(二)目的基本相同
(三)适用对象有类似之处
(四)监督考察的方式和内容基本相同
三、整合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的构想
(一)目前附条件不起诉监督面临的困难
(二)纳入社区矫正体系的必要性
(三)可行性——基本的制度设计
参考文献

社区矫正程序问题研究 作者简介

  司绍寒,法学博士,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副研究员。
  本书为作者主持的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区矫正程序问题研究”最终成果。该项目研究报告“关于社区矫正立法中有关程序问题的思考”获司法部部领导重要批示,相关观点被用于社区矫正立法;项目另一阶段性成果“社区矫正强制措施立法探析”发表在2018年2月《中国司法》上,被《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并获得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主题征文二等奖。
  作为司法部社区矫正立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作者深入参与到《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起草中,将该项目的研究与社区矫正法立法工作紧密相联,向立法领导小组提交了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身份、社区服务、国外社区矫正体制等多篇研究报告,部分观点被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稿吸收,为社区矫正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此外,作者多次参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修改;参加了《中国和马达加斯加引渡条约》《中国和马来西亚引渡条约》谈判;连续四年参加国际矫正与监狱协会年会;连续6年参加联合国预防犯罪与刑事司法委员会会议;参与《联合国囚犯最低待遇标准限度规则》(《曼德拉规则》)修订文件的磋商。作者还对德国刑事执行法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其专著《德国刑事执行法研究》已成为研究德国刑事执行领域较有影响力的著作。  司绍寒,法学博士,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副研究员。本书为作者主持的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区矫正程序问题研究”最终成果。该项目研究报告“关于社区矫正立法中有关程序问题的思考”获司法部部领导重要批示,相关观点被用于社区矫正立法;项目另一阶段性成果“社区矫正强制措施立法探析”发表在2018年2月《中国司法》上,被《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全文转载,并获得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主题征文二等奖。作为司法部社区矫正立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作者深入参与到《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起草中,将该项目的研究与社区矫正法立法工作紧密相联,向立法领导小组提交了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身份、社区服务、国外社区矫正体制等多篇研究报告,部分观点被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稿吸收,为社区矫正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此外,作者多次参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修改;参加了《中国和马达加斯加引渡条约》《中国和马来西亚引渡条约》谈判;连续四年参加国际矫正与监狱协会年会;连续6年参加联合国预防犯罪与刑事司法委员会会议;参与《联合国囚犯最低待遇标准限度规则》(《曼德拉规则》)修订文件的磋商。作者还对德国刑事执行法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其专著《德国刑事执行法研究》已成为研究德国刑事执行领域较有影响力的著作。

社区矫正程序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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