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被征收人权利保障机制研究 本书特色
本书对被征收人权利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个亮点:
*,本书对不动产被征收人的概念进行了重构,对不动产征收中的权利主体进行了全面覆盖。对被征收人的概念界定直接影响征收补偿范围的确定,但是,理论界对这一概念仍缺乏统一认识。本书在对被征收人与被拆迁人进行区分的基础之上,在中国语境下对这一概念进行重构,将不动产被征收人定义为财产权益由于政府的征收行为而遭受直接损失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不仅指被征收财产的所有权人,也包括与被征收财产有利害关系的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等,从而极大拓宽了在不动产征收领域受法律保护的群体范围。 本书对被征收人权利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个亮点:*,本书对不动产被征收人的概念进行了重构,对不动产征收中的权利主体进行了全面覆盖。对被征收人的概念界定直接影响征收补偿范围的确定,但是,理论界对这一概念仍缺乏统一认识。本书在对被征收人与被拆迁人进行区分的基础之上,在中国语境下对这一概念进行重构,将不动产被征收人定义为财产权益由于政府的征收行为而遭受直接损失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不仅指被征收财产的所有权人,也包括与被征收财产有利害关系的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等,从而极大拓宽了在不动产征收领域受法律保护的群体范围。第二,本书对不动产被征收人进行了类型化研究,将不同类型被征收人在不动产征收中的权利均予以明确。传统的不动产征收补偿理论研究和制度实践均着眼于对不动产所有权人的损失补偿。事实上,不动产征收在消灭所有权的同时,还会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地役权人、不动产承租人、土地使用权人以及不动产抵押权人等在内的各类型不动产权利人带来财产权益的损害。本书通过类型化的研究方式,在对比中找出不同类型被征收人权利的特殊性之所在,对其特有的权利种类进行提炼和定型,并为每一种不同类型的被征收人构建符合其权利属性和特质的权利保障机制,便于各类被征收人在面对政府的征收行为所造成的侵害时能够对号入座,并尽快找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第三,本书不仅关注于被征收人实体权利,也对被征收人的程序权利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对于被征收人的程序权利,无论是政府还是被征收人均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事实上,由于不动产征收所具有的对私权利的不可抗拒的侵害性,在征收过程中应更加强调私权对公权力的程序性控制,以防止征收权的滥用。本书对被征收人应有的各项程序权利体系进行了构建,其中就知情权、参与权和抵抗权的内涵和实现机制进行了重点论述。
不动产被征收人权利保障机制研究 内容简介
本书对被征收人权利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个亮点:,本书对不动产被征收人的概念进行了重构,对不动产征收中的权利主体进行了全面覆盖。对被征收人的概念界定直接影响征收补偿范围的确定,但是,理论界对这一概念仍缺乏统一认识。本书在对被征收人与被拆迁人进行区分的基础之上,在中国语境下对这一概念进行重构,将不动产被征收人定义为财产权益由于政府的征收行为而遭受直接损失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不仅指被征收财产的所有权人,也包括与被征收财产有利害关系的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等,从而极大拓宽了在不动产征收领域受法律保护的群体范围。第二,本书对不动产被征收人进行了类型化研究,将不同类型被征收人在不动产征收中的权利均予以明确。传统的不动产征收补偿理论研究和制度实践均着眼于对不动产所有权人的损失补偿。事实上,不动产征收在消灭所有权的同时,还会对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地役权人、不动产承租人、土地使用权人以及不动产抵押权人等在内的各类型不动产权利人带来财产权益的损害。本书通过类型化的研究方式,在对比中找出不同类型被征收人权利的特殊性之所在,对其特有的权利种类进行提炼和定型,并为每一种不同类型的被征收人构建符合其权利属性和特质的权利保障机制,便于各类被征收人在面对政府的征收行为所造成的侵害时能够对号入座,并尽快找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第三,本书不仅关注于被征收人实体权利,也对被征收人的程序权利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对于被征收人的程序权利,无论是政府还是被征收人均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事实上,由于不动产征收所具有的对私权利的不可抗拒的侵害性,在征收过程中应更加强调私权对公权力的程序性控制,以防止征收权的滥用。本书对被征收人应有的各项程序权利体系进行了构建,其中就知情权、参与权和抵抗权的内涵和实现机制进行了重点论述。
不动产被征收人权利保障机制研究 目录
引言
一、选题背景——迫切的现实需求
二、研究视角的选择——权利意识的唤醒与权利体系的重构
**章 不动产征收中基础问题的厘清
**节 不动产征收概念之界定
一、征收的概念解析
二、不动产征收的概念解析
第二节 国家行使不动产征收权的理论基础
一、所有权绝对化下的传统征收制度
二、所有权义务论下的现代征收制度
第三节 中国式不动产征收的特征定位
一、不动产征收领域的城乡二元制
二、地方政府在不动产征收中角色的多元化
三、不动产征收的“人身”“财产”双重性
四、不动产征收补偿的不平衡性
第二章 不动产被征收人的概念与内涵重构
**节 被征收人的概念解析
一、《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被征收人概念的局限性
二、重构被征收人概念的具体标准
第二节 “被征收人”与“被拆迁人”的区别
一、“被征收人”与“被拆迁人”的概念辨析
二、从“被拆迁人”到“被征收人”的法治意义
第三节 在中国语境下探讨被征收人权利的现实必要性
一、权利意识的长期淡薄
二、被征收人权利现状之窘迫
三、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完善
第三章 不动产被征收人的类型化研究
**节 不动产征收中的所有权人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人
二、房屋所有权人
第二节 不动产征收中的用益物权人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
四、地役权人
第三节 不动产征收中的承租人
一、房屋承租人
二、 土地使用权承租人
第四节 不动产征收中的抵押权人
一、房屋抵押权人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人
三、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
第四章 不动产被征收人的实体权利研究
**节 不动产所有权人的实体权利
一、获得补偿权
二、获得安置权
三、申请收回权
第二节 不动产用益物权人的实体权利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实体权利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实体权利
三、 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实体权利
四、地役权人的实体权利
第三节 不动产承租人的实体权利
一、房屋承租人的实体权利
二、土地使用权承租人的实体权利
第四节 不动产抵押权人的实体权利
第五章 不动产被征收人的程序权利研究
**节 保障被征收人程序权利的必要性
一、不动产征收中的正当程序原则
二、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不动产征收程序的重视
三、不动产征收中的公平与效率——法的价值衡量
第二节 被征收人的知情权
一、被征收人知情权的内涵
二、我国被征收人知情权的规范分析
三、我国被征收人知情权的实践困境
四、我国被征收人知情权保障机制的重构
第三节 被征收人的参与权
一、被征收人参与权的内涵
二、 我国被征收人参与权的现状定位
三、 我国被征收人参与权保障机制的重构
第四节 被征收人的抵抗权
一、被征收人抵抗权的内涵
二、我国被征收人抵抗权保障机制的建构
结语——走向被征收人的权利时代
参考文献
后记
不动产被征收人权利保障机制研究 作者简介
渠滢,浙江宁波人,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讲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方向为不动产征收制度和政府监管制度。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一般项目等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在《中国法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行政法学研究》《光明日报(理论版)》等期刊报纸发表文章二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