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审判与风险防范 内容简介
《银行卡审判与风险防范》信用卡业务是近年来各商业银行发展较快的金融服务业务之一,随着用户数量的不断扩大,信用卡纠纷案件自2010年出现爆发式增长,西城法院在调研分析以往信用卡案件的基础上,于2012年发布了《个人消费贷款及信用卡审判白皮书》,通过司法指导,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区域金融业健康发展,该白皮书一经面世即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其中的信用卡部分针对银行信用卡业务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银行卡审判与风险防范 目录
**部分 银行卡审判白皮书
前言
一、近年来西城法院审理信用卡纠纷案件数据统计及分析
(一)信用卡纠纷案件收案量及占商事案件比例统计及分析
(二)涉案持卡人年龄、性别统计及分析
(三)各银行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统计
(四)个人诉银行案件数量统计
(五)基于案件标的额的统计
(六)信用卡纠纷案件中公告方式送达案件数量统计
(七)基于结案方式的统计
(八)基于户籍、非户籍人口统计
(九)信用卡申领表信息虚假统计分析
(十)信用卡案件审理成本分析
二、信用卡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问题
(二)信用卡身份审核标准问题
(三)信用卡分期业务中特约商户与持卡人产生纠纷,
银行可能面临的商誉风险和法律风险
(四)信用卡催收及委外催收的规范性问题
(五)催收过程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六)信用卡纠纷涉嫌“恶意透支”犯罪时的处理问题
第二部分 银行卡审判常用法律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
(1999年3月15日)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2011年1月13日)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1999年1月5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4年3月17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业务管理的通知
(2014年1月8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卡发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2007年2月26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
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
(2009年4月27日)
银行卡跨行业务差错处理暂行办法
(2003年9月19日)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12月3日)
银行卡审判与风险防范 节选
2)银行应当完善提示方式 目前大多数银行仍然采取在申请表签字处印刷“申请人知悉并了解银行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内容,自愿遵守合约的规定”等内容的方式进行告知说明。这种方式比较经济实用,但部分银行在此基础上做出改进,值得其他银行借鉴。例如有的银行要求办卡人在签字时将“申请人知悉并了解银行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内容,自愿遵守合约的规定”再抄写一遍,这种做法一方面能够说明银行进行了相应的提示说明义务,另一方面也能对办卡人进行再次提醒。以此为鉴,提示方式可以更进一步,如让办卡人写明“我已知晓在逾期还款时可能会产生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复利等费用”等类似的内容,这样一来,办卡人写到这些内容的时候自己就会对收费相关内容密切关注,同时也能使其从自身利益出发,督促银行工作人员履行提示说明义务。 (3)银行应当及时对新业务条款履行告知义务 对于银行信用卡新增业务,往往在收费标准、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方面与传统业务不同,银行在推出时应当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解释和说明,尤其是对于新增业务的特点以及风险点进行明确提示,确保持卡人对该新业务有充分的了解,保证持卡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条件具备,在推出新业务时,尽量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这样既便于银行审核相对人的身份、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也便于持卡人对该项新业务的了解和选择,尽量避免采取直接邮寄申请表等方式,否则会增加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导致不必要纠纷的发生。 ……
银行卡审判与风险防范 作者简介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北京市西城区是首都功能核心区之一,辖区内的金融街作为全市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之一,聚集了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国家金融决策和监管机构以及众多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总部、保险公司总部,还吸引了90多家世界顶级外资金融机构和国际企业入驻。 独特的区位区情造就了西城法院审理的商事案件中金融消费类案件一直占据极高比重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