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选-2017年 第9辑 总第115辑 内容简介
《人民法院案例选(2017年第9辑 总第115辑)》是*高人民法院*早创办的案例研究连续出版物,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出版时间*早、延续时间*长、出版册数*多的案例研究书籍。创办二十多年来,《人民法院案例选》坚持“反映审判面貌,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审判理论,服务审判工作”的编选方针,突出“真实、全面、及时、说理”的编辑特色,从一个侧面记载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发展的轨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面貌,展示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成就,受到了学术界与实务界的普遍关注和喜爱,在全国法院、社会各界乃至国际上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取得了良好的声誉、得到了广泛的认可,成为法研所乃至*高人民法院的品牌性刊物。 《人民法院案例选(2017年第9辑 总第115辑)》为2017年第9辑总第115辑,由蒋惠岭主编。主要栏目包括:大法官案例讲坛、典型案例发布、案例精析等。
人民法院案例选-2017年 第9辑 总第115辑 目录
一、大法官案例讲坛
加强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不断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和司法工作水平
二、典型案例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诉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廉兴中污染环境案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诉尹宝山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湖南省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诉何建强等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吕金奎等79人诉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
倪旭龙诉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
江西星光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江西鹰鹏化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
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谭耀洪、方运双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邓仕迎诉广西永凯糖纸有限责任公司等六企业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
海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诉海南省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纠纷案
陈德龙诉成都市成华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三、案例精析
刑事
邓大伟、陈飞鸿等组织出卖人体器官案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中“情节严重”与未遂的认定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彭笑美
陈则德假释案
——假释期间脱离监管的处理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琦
王川、陈鸿鹏挪用公款案
——挪用公款案件中合同制员工的身份认定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江河丽
民事
黄惠兰诉黄嘉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等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暨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
——应充分尊重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契约性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天歌
洋浦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刘益成执行之诉案
——被执行人无权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朱润生 张红菊
曲绍萍诉天津海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等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在不认可“贬值损失”前提下,对维修费不足以弥补房屋实际损失部分的赔偿依据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郑博涵
联丰(厦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骆华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行使租赁合同任意解除权的限制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向阳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刘念汉、陈滢妃保证合同纠纷案
——不方便法院原则的理解与适用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闻长智
大连世联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诉大连市星海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政府部门对工程经费的审定额是否能够作为工程结算结果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葛菲
商事
无锡西姆莱斯石油专用管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预设重整计划的运用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龚甜 吕明天
周正云诉中国平安保险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中心支公司保险
合同纠纷案
——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宽展期内逾期未更换驾照交通事故理赔的认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跃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诉宁波市顺豪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石源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审查义务及其担保权利的实现条件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苏家成
知识产权
北京友宝科斯科贸有限公司等诉福州友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类别为商品上位概念的类似商品判断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范静波
上海百花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诉上海卓基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胡某等侵害经营秘密、擅自使用
知名商品特有装潢、虚假宣传纠纷案
——教案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构成要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杜灵燕
杨金刚诉天津卡兰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中的整体观察与创新点比对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张楠
行政及国家赔偿
马国耀等诉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土地政府信息公开案
——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在报刊上公布政府信息的司法审查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邬贞高
人民法院案例选-2017年 第9辑 总第115辑 节选
《人民法院案例选(2017年第9辑 总第115辑)》: 第五,促进国际交流。周强院长曾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案例研究对促进国际司法交流的重要性,并要求各级法院把优秀案例作为对外交流的重要内容。在国际交往中,人民法院可以对作出的裁判进行深度分析,向世界展示中国的司法水平,使案例研究编选工作成为世界了解中国司法发展状况的窗口。更重要的是,通过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归纳出成熟的裁判规则,供各国司法机关参考借鉴,从而使我国赢得在国际法律规则形成过程中的话语权,为世界司法文明作出中国贡献。 二、司法改革对当前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的新要求 司法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终实现。因此,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都应当放在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大背景下来谋划,以适应司法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作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理论延伸,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与当前的各项司法改革措施有着密切联系。各项司法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有助于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拓展视野,调整定位,巩固成果,谋划未来。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的成功,可以提升司法能力,培养司法人才,探究法律精髓,促进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立案登记制改革为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提供了广阔空间。为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解决“立案难”问题,*高人民法院改革了案件受理制度,将立案审查制改革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这样,以前法院不受理的案件,也会进入司法程序;以前法院解决不了的一些法律问题,也摆在了法官面前。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案件类型不断增加,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新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对于执法办案来说,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但也为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提供了更多的现实素材,让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的服务对象更明确、成果应用更广泛,让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更贴近司法审判。 第二,法官员额制改革对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在资源配置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法官员额制改革的大力推进,更多司法资源投入到执法办案一线,综合部门的法官员额、工作人员有一定减少。在“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由于一线办案人员需要应对繁重的案件压力,从事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的人员数量及精力投入将受到一定影响。我们应当辩证地看待这一挑战。在审判案件时,一个有经验的法官往往会把正在办理的案件与其他相似的案件加以比较分析,以维护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如果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做好了,法官就可以快速准确地找到相关的参考案例,大大节省法官的时间投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因此,加强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从长远来看有助于解决“案多人少”问题,有利于保障法官员额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第三,司法公开制度改革为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阳光是*好的防腐剂,阳光司法也是对法官*好的监督机制。近年来,*高人民法院全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尤其是裁判文书上网这一举措为案例研究提供了**手的素材,也为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和评价司法工作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在这种形势下,对于需要充分说理的案件,法官应当深入研究,充分论证,以理服人,以提升司法公信。在撰写案例分析时,法官应当精选案件,深入分析,严密推理,充分展现自己的法律才华,丰富和发展法律理论,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其典型意义向社会公众作出说明。司法公开程度越高,越需要法官不断提高法律论证水平,为指导审判、赢得公信作出贡献。 第四,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改革为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融人了新的价值追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了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等。另外,程序正义、平等保护、司法既判力、职业化等司法价值也在各项改革措施中得以体现。具体到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应当时刻不忘挖掘、阐释和丰富人权司法保障等重要价值,选择相关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实现案例研究工作的效用*大化。通过对相关典型案例的分析,向全社会、乃至全世界展示中国保护人权的司法实践和司法成就,展示我国法院遵循司法规律的良好形象。 三、努力开创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的新局面 做好案例研究和案例编选工作,必须将这项工作放到全国法院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着力服务于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服务于提升司法公信。这样才能抓住这项工作的关键,才能体现这项工作的价值,才能促进这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