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刑法/独角兽法考应试指南 内容简介
一、刑法的命题趋势
从2002年diyi次司法考试开始,刑法就是zui难的学科之一(有的考生说“没有之一”)。除了极个别题目,刑法考试的每道题目背后都有深奥的理论知识。例如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的区别;认识错误中对象错误与方法错误的辨认;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不同;共同犯罪中教唆犯是否从属于实行犯的认识错误(这句话听着就很“高大上”);正当防卫是否需要同时具备防卫认识与防卫意志;间接正犯是否需要具备特殊身份等。这种趋势近年来有增无减。分析历年来的刑法题目,可以看到一个“可怕”的现象:直接考查法条、考查基础知识的题目越来越少,考查对理论的综合运用的题目越来越多。我们在进行真题解析时,经常需要解析1000字以上,才能说明白一道题所蕴含的理论知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这些题目在前些年都考过了,为了降低试题的重复率,命题人只好提高题目的难度。
二、刑法的复习要求
由于刑法看起来相对不如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那么专业,人人都懂点刑法,因此在刑法的复习中出现了“一听课(看书)就懂,一做题就错”的现象。这使得很多考生对刑法极为头疼。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现在的刑法考试要求考生不仅要掌握基础理论,而且要能够利用基础理论分析疑难案例。很多考生未能掌握理论的实质,所以题目稍稍改换一下,同样的知识点,他就不认识了。例如,很多考生都知道,在认识错误问题上,现在的刑法考试采取的是“法定符合说”,但他却不知道为什么采取这一观点。甚至有考生说:“‘法定符合说’根本就不符合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但是命题老师坚持这个观点,我就接受这个观点。”这种说法显然是错误的。命题老师之所以坚持这个观点,不是因为他想标新立异,而是因为该观点确实更为合理。而且,该观点其实更符合主客观相一致原则。
对于刑法的复习要求,我想讲这样一句话:入木三分,掌握法理。只有真正掌握了艰深的法理,掌握了每个理论的本质,我们才能自如地运用这个理论分析案例。
三、本书的特点
根据前述命题特点和复习要求,我在本书的写作中特别注意了以下几点:
1?法条、基础理论、真题、模拟题相结合,通过多次重复来加深理解,加强记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文简称“法考”)的复习离不开三样资料:基础理论讲义、法条和历年真题。考生必须同时运用这三样资料,才能真正搞懂一个知识点。本教材同时包括了基础理论、法条和经典真题。因此,考生在复习时,按照本书的顺序,先看法条,再看理论,然后看讲解理论时所使用的经典真题和模拟题——“示例”。这样的结构编排,使考生可以一次复习四遍知识点。通过这样的强化训练,可以极大地提高考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度、记忆度。
2?讲透理论。考虑到现在刑法考题对理论,尤其是高难度理论的偏爱,本书花了大量篇幅讲解理论背后的理论,即该理论的依据、由来。这样,考生再看见千奇百怪的题目,就不头疼了。因为,这些题目的本质都是相同的。本书在每道真题的解析中都设立了一个栏目:“同类考点总结”。这个栏目帮助考生“做一道题会一类题”。我们剖析了每道真题的同类考点及常见陷阱和破解技巧。这样能够帮助考生掌握每道真题的本质所在。本书还使用了大量的文本框。这些文本框中的内容都是理论难点,大家在备考时需要特别注意。本书的分则部分配备了“考点提炼”栏目。考生可以根据这个栏目,快速掌握重点罪名的主要知识点。
3?使用了大量典型的特殊案例。
我们注意到考试喜欢考查一些特殊的案例。这些案例在生活中虽然不常见,但对于说明某类问题极为有用,因而成为该类问题的经典案例。例如,考试至少考过两次:甲在高速公路上将乙推下车,乙被后面正常行驶的丙驾驶的车辆撞死。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很少见,但只要讲到因果关系,讲到介入因素的异常性,老师们都会引用这个案例。这就是我们考试的典型案例了。由于这种小例子经常被直接作为试题,所以我们在本书中增加了大量这样的案例。据不完全统计,全书这样的小例子至少有400个。
四、关于新旧理论及其冲突的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是个“伪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已经不存在了。从2002年开始,刑法的考试就采用所谓新理论了。大家现在做的真题,看的教材,其实都采用的是新理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辅导用书(三大本)虽然仍然采用了四要件犯罪论体系,但其实质内容也用新理论改造过了。即使参加过四五次考试的“老”考生,其首次参加考试的时间也在2010年前后,很少有2002年以前就参加过考试,且这16年都没参加过考试的考生了。所以,大家这些年接受的理论其实都是新理论。因此,大家只要看现在的理论够了,不用要专门去找以前的所谓旧理论。对于绝大部分考生来说,这是自寻烦恼。本书当然也都是按照新理论阐述的。新理论的本质是坚持客观主义,强调只有确实具有侵害法益的风险的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大家把握这一点,就能基本解决新旧理论的冲突问题了。
五、关于第四版的修改
本书于2015年首次出版,今年已经是第四版了。在第三版增删了150余处的基础上,根据2017年真题表现出的考试趋势和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考点的需要,我又进行了300余处的修改,删除了部分过时的考点,增加了新的考点和2017年的真题。
(2018)刑法/独角兽法考应试指南 目录
前言 上编 刑法总则 **章 刑法概说 **节 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 第二节 刑法的解释 第三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章 犯罪概说 **节 犯罪的概念与分类 第二节 犯罪论体系概说 第三章 违法构成要件之一——构成要件符合性 **节 犯罪客体与法益 第二节 危害行为 第三节 危害结果 第四节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第四章 违法构成要件之二——违法阻却事由 **节 法定的违法阻却事由 第二节 非法定(超法规)的违法阻却事由 第五章 责任要件之一——责任要件符合性 **节 责任要素 第二节 犯罪故意 第三节 犯罪过失 第四节 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 第六章 责任要件之二——责任阻却事由 **节 责任能力 第二节 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及期待可能性 第七章 犯罪的特殊形态 **节 犯罪的特殊形态概述 第二节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第八章 共同犯罪 **节 共同犯罪概述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第三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第四节 共犯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第五节 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第九章 罪数 第十章 刑罚的体系 **节 主刑 第二节 附加刑 第十一章 刑罚的裁量 第十二章 刑罚的执行 第十三章 刑罚的消灭 第十四章 总则的其他规定
下编 刑法分则 第十五章 刑法分则概述 第十六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十七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节 本章概述 第二节 重点罪名 第三节 普通罪名 第十八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节 概述 第二节 重点罪名 第三节 普通罪名 第十九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走私罪 **节 概述 第二节 重点罪名 第三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一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二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金融诈骗罪 **节 概述 第二节 重点罪名 第三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危害税收征管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7) 侵犯知识产权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8)扰乱市场秩序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 **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第二节 重点罪名 第三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二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 **节 概述 第二节 重点罪名 第三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一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二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危害公共卫生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三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四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9)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八章 贪污贿赂罪 **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第三十九章 渎职罪 **节 概述 第二节 重点罪名 第三节 普通罪名 第四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节 概述 第二节 重点罪名 第三节 普通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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