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传统的再认识 内容简介
《中国法律传统的再认识》选入的家法族规、民族法规、传统法典作用、法史学科与法律体系发展的论文,是作者刘广安认识中国法律传统的代表性论文。所选论文,拓展和深化了中国法律传统的认识,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和生命力。多数论文已收入《中华法系的再认识》和《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新论》之中,选入本书时,在各篇论文末尾作了补充说明,对个别论文有删改修订的也作了专门说明,以尊重学术论文的历史性和客观性。
中国法律传统的再认识 目录
前言中国法律的传统论明清的家法族规对凉山彝族习惯法的初步研究简论清代民族立法民间调解与中国法律传统中国古代法典作用的再探讨令在中国古代的作用明朝的皇权和立法《大清会典》的效力、适用方式与编纂意义中华法系生命力的重新认识二十世纪中国法律史学论纲梁启超论中国法律传统中国法史学基础问题反思中国法律体系认识的发展中国法律传统的再认识附录:东斋诗文后记
中国法律传统的再认识 节选
《中国法律传统的再认识》: 凉山彝族地区在1956年民主改革后,从奴隶社会一步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政治、文化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长期奴隶社会中形成的习惯法,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新中国在凉山彝区的司法管辖步步深入,并且日益得到彝族’人民的理解和拥护。但旧社会的习惯法对凉山彝族现实社会生活还有不少影响。根据我们的调查材料,这主要反映在以下一些方面: 1.-些彝族群众仍然依靠家支,依照传统的习惯法私理案件,并倒算人命金。如有的彝族群众在日常口角争斗中,伤了对方耳鼻,被伤害一方或坚持要以耳还耳,以鼻还鼻,或要求赔人命金。如昭觉县合洛乡职工甲拉古日到美姑县作客时,与美姑县柳洪公社农民勒格打铁发生口角,左耳被咬伤,经政府及家支多次调解,并由对方两次杀牛赔礼,甲拉古日仍然坚持要以耳还耳。1982年12月间,甲拉古日组织本家支共八人,远途拦截,将勒格打铁击昏后割去左耳。这种伤人耳鼻的案件,美姑县法院每年要收案十多起。还有许多则是家支依习惯法私下解决。有的案件虽经国家司法机关处理,但当事人还要依靠家支按习惯法算人命金。据美姑县司法机关的不完全统计,自1982年以来该县群众私下算命金的事件有700多起,索要命金总数达24万多元,已经交付兑现的有7万多元。在算命金过程中,作为赔礼吃掉的猪共1600多头、牛180多头、羊600多只。算命金的主要事件是出自于报复伤害,婚姻债务纠纷和以前的历史陈案。有的彝族群众认为,依照国法把加害方送进监狱,受害方仍无实际利益,如果依照传统习惯法,让加害方公开赔礼道歉,又出命金,受害方就不仅能捞回面子,还可以得到赔偿金。这种深受传统习惯法影响的观念,是算命金仍然在凉山彝族群众中流行的认识根源。 2.参加家支复仇的事件还时有发生。上文已说到,为家支成员复仇,是凉山彝族习惯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家支复仇事件,在解放前给凉山彝族社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解放后,这种事件已大大减少,但还没有完全绝迹。近年来,家支复仇,酿成了一些刑事大案。严重的如1981年7月在甘洛县发生的一次家支复仇事件,甘洛县玉田乡呷马家支一女因私生子纠纷,被则拉乡社员田基列日杀害,呷马家支得知后,召集全家支五百余人前往田基家复仇,将田基家房子全部捣毁,猪牛羊全部宰杀。又如1983年7月美姑县发生的一次大规模的家支复仇械斗事件,美姑县牛牛坝公社的底日家和依拉达公社社员吉朵作莫家,因强牵耕牛发生殴斗。在殴斗中,底日家一死一伤。底日家支闻讯后,即召集邻近的三个区、八个公社及邻县的家门和亲戚600多人,留下200多人看守村子,其余400多人前往吉朵家复仇。吉朵家支5户25人闻风逃避。底日家支寻人不着,即将吉朵家支5间住房全部捣碎,夷为平地,将5户的粮食14000多斤全部撒光,衣服140余件全部撕碎,青苗六亩多全部踏坏,大小牲畜40余头全部宰杀。由于当地交通闭塞,国家司法机关闻讯后,这场复仇大案已经酿成。 ……
中国法律传统的再认识 作者简介
刘广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83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6年)、法学博士(1989年)。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清代民族立法研究》、《中华法系的再认识》、《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新论》、《中国法律思想简史》(第三版)。主持项目:《中国法制史学的发展》、《《中国古代民族自治研究》、《晚清法制改革的规律性探索》。参加项目:《中国法制通史》(多卷本)。《中国司法制度史》、《中华大典·法律典》等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