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刑事诉讼制度的视角对中国传统刑事司法的近代化进行研究。先是刑事理念的转变,其次是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制度层面即相关配套机构及制度的变革,然后是立法层面即各种法典、法规的制定与颁布,*后是执行层面即行刑制度的进化。这种以物质条件为基础的整体性的研究可以概括为:以观念变革为先导,以制度改革为依托,以法典化为手段及中心,以行刑制度的转变为保障,四位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