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共产品供给保障的政府责任机制研究 本书特色
《生态公共产品供给保障的政府责任机制研究》以党中央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背景,在生态产品为公共产品的经济理论支撑下,以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理论为分析工具,以其他国家生态产品供给政府责任法律法规为分析对象,在相关政府生态责任理论构建的基础上对国外现有政府生态责任的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分析与批判性反思,试图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有效供给的政府责任制度,一方面有助于深化对环境、资源危机深层致因的认识,促进中国走转型可持续发展之路;另一方面也为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完善相关立法和制度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与参考。
生态公共产品供给保障的政府责任机制研究 目录
导论
**章生态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政府责任机制的必要性
**节生态公共产品的界定
一、生态产品和公共产品
二、生态公共产品
三、生态公共产品的分类
第二节生态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政府责任机制法律调整的必要性
一、生态公共产品的供给
二、生态形势的演变及目前的新需求
三、发达国家的经验总结
四、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生态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政府责任机制构建的理论基础
**节国外机制构建的分类概述
一、国外生态公共产品供给机制所处法律语境概述
二、国外生态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的实施主体
第二节可持续发展思潮
一、可持续发展观提出的背景
二、可持续发展观的产生过程
三、可持续发展观的中国化
四、可持续发展观对生态公共产品政府责任机制构建的影响
第三节法经济学
一、法经济学的发展历史
二、法经济学的基本理论
三、法经济学与生态公共产品政府责任机制构建的关系
第四节公地悲剧
一、公地悲剧的提出
二、对公地悲剧的反思
三、公地悲剧理论与生态公共产品政府责任机制构建的关系
第五节政府环境有效供给理论
一、政府环境责任有效供给理论概述
二、政府环境责任有效供给理论与生态公共产品政府责任机制构建的关系
第三章国外生态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政府责任机制的比较
**节美国
一、法律法规
二、政府职能与职责
三、职权运作方式
第二节欧盟
一、法律法规
二、政府职能与职责
三、职权运作方式
第三节日本
一、法律法规
二、政府职能与职责
三、职权运作方式
第四节澳大利亚
一、生态公共产品的制度背景
二、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
三、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反思下的中国发展路径选择
**节我国相关制度变革机制的价值目标
一、构建服务型政府
二、体现公权性
三、两大价值目标在现行框架内的可行性
四、两大价值目标在现行框架内的合法性
第二节生态危机背景下主要发达国家的针对性法律制度
一、生态危机与国外环境法制改革
二、制度变革对生态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导向性绩效
第三节建立符合政治经济运行规律的政府责任机制
一、政治经济运行规律的界定与辨析
二、政府责任机制的界定与辨析
三、生态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政府责任机制
四、符合政治经济运行规律的政府责任机制特征与意义
第四节生态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政府责任机制建构的优化路径
一、以保护公共利益为价值目标
二、坚持政府公权理论的指导
三、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律责任体系
第五章中国生态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政府责任机制设计
**节我国生态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政府责任机制的理念、原则设计
一、生态公共产品理论
二、区别于行政性垄断
三、衔接低碳生态城市
四、加强政府调控
五、兼顾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平衡
六、加强政府监管
第二节生态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政府责任法律保障机制
一、政府责任理论对政府责任法律保障机制的支撑作用
二、政府责任法律保障机制的构建
第三节构建科学的生态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政府责任机制
一、成立高层议事协调机构
二、高层议事协调机构的任务
三、高层议事机构的自我管理
四、成立回收与修复检测机构
第四节构建具体的生态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政府责任机制
一、环境保护和资源开采的所有权制度和许可制度
二、资源的战略储备制度
三、行政执法和领导责任问责制度
四、生态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法律追责机制
第六章尾论
主要参考文献
生态公共产品供给保障的政府责任机制研究 作者简介
郭冬梅,1980生,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1999~2003年),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2003~2006年),中法联合培养博士(2006~2009年),英国肯特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10年),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助理(挂职)(2011~2012)。研究方向为环境法。已出版个人专著2本,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国家及省部级项目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