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式合宪性审查的历史变迁 本书特色
《法国式合宪性审查的历史变迁》全面梳理了法国宪法委员会的形成、发展变化的过程,突出其行使职能的方式变化,即逐步从政治性的审查机构到法律性审查机构的转化,使读者全面了解法国宪法委员会的历程及其职能。并结合各法语国家不同时期的宪法条文,对法语国家宪法审查制度的演变首次进行了整体性考察,说明了法语国家宪法审查制度的普遍特征在于独特的事前抽象审查,而不是审查机构的政治性。
法国式合宪性审查的历史变迁 目录
起源篇
**章辅君而兴、僭君则亡
——政治性宪法审查的*初实践
一、问题的提出
二、法国高等法院及其宪法审查权的历史由来
三、1788年“财政改革违宪案”
四、法国高等法院与王权的双重关系
五、在政治中覆灭的高等法院:政治性宪法审查的影响与启示
六、结语
本章附录
观念篇
第二章制宪权与人权关系中的宪法审查
——以西耶斯的宪法人生为主线
一、问题的提出
二、西耶斯的制“宪”权
三、人权作为制宪权之目标与前提
四、国民制宪权的内在规范
五、宪法审查作为人权驯化制宪权的手段
六、西耶斯的两方面警示
本章附录
发展篇
第三章政治性消与法律性涨
——现行宪法委员会的前50年
一、三支“华尔兹”:法国现行宪法审查制的史前史
二、现行宪法委员会的基本设置
三、宪法裁判功能的强化与政治角色的淡化
四、1971年“结社自由案”与宪法委员会的功能转换
五、宪法委员会参与“法官间的对话”
六、宪法委员会及其审查与法国法的宪法化
本章附录
改革篇
第四章合宪性先决程序改革
——实质性宪法法院的确立
一、合宪性先决程序的改革背景与过程
二、《宪法》第61-1条的基本思路与争论点
三、《关于实施〈宪法〉第61-1条的第2009-1523号组织法》及宪法委员会的审查
四、合宪性先决程序改革的意义
五、法国宪法解释机制与宪法解释学的发展趋势
六、结语
实例篇
第五章谦抑的宪法审查与充分的立法自主空间
——以同性婚姻权议题为例
一、具有社会性和政治性的同性婚姻权议题
二、变通保障同性婚姻权时期(1999~2013年)
三、完整保障同性婚姻权时期(2013年至今)
四、同性婚姻权保障的法国模式:万能的立法与谦抑的宪法审查
五、结语
模式篇
第六章法语国家宪法审查模式及其演变
——对所谓“政治机构审查模式”的*后一击
一、研究对象的选择与研究方法的限缩
二、作为同一模式的法语国家宪法审查制度
三、法语国家宪法审查模式的历史与演变
四、结论
本章附录
后记
法国式合宪性审查的历史变迁 相关资料
该书系统考察了法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初渊源、思想观念、发展过程、重大改革和具体实例,并在模式论的意义上兼及其他20多个法语国家,全方位地描述和分析了法国式宪法审查制度的全貌与结构。其问题意识明确,主题立意高远,所用方法得当,文献资料翔实,分析细微精致。更难能可贵的是,该书较为详细地捕捉到该制度发展的*动向,同时也澄清了国内学术界的一些误解,并提出了一定分量的创新性见解。
——林来梵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当前的宪法审查发生学主要以司法审查模式为素材,相关研究在广度和深度上都亟待加强。该书以法国式合宪性审查为基础拓展出一种颇为不同的理论,认为政治性宪法审查正在也必然向法律性宪法审查转变,从而使自身充当宪法得以教义化适用的框架,同时作为政治正当性的额外源泉。其基本结论对我国宪法审查制度的建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苗连营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该书细致描述了法国式宪法审查从政治性审查到法律性审查的嬗变过程,特别重要的是,对政治性审查的危险予以特别的警示,指出它混淆了政治与法律,对主权构成僭越,不仅使宪法审查遭遇挫折,更令法国长期陷入宪法虚无主义,造成了政治上的混乱。这种经验总结对中国当下的宪法学争论有重要意义,警示了将宪法问题泛政治化的巨大危险,对中国未来的宪法体制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张翔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法国式合宪性审查的历史变迁 作者简介
王建学,1978年11月生,河北平泉人。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自1998年起在厦门大学法学院连续求学10年,依次完成法学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习,2008年获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留学于马赛大学路易·法沃赫研究所,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从事中国宪法、法国宪法与比较宪法学的研究,近期专注于中国《宪法》第3条第4款的释义学。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