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并购控制:法律与经济学分析 本书特色
在《欧盟并购控制:法律与经济学分析》中,作者扬尼斯·科克雷斯(Ioannis Kokkoris)教授和霍华德·谢兰斯基(Howard Shelanski)先生首先引出欧盟并购立法的原因和目的,接着介绍了《欧盟并购条例》的演进历史和配套指南的出台,然后重点论述了集中和控制的认定、相关市场界定、横向并购与非横向并购引发的竞争效应、效率评估、救济方法、司法审查等实体性和程序性问题。同时,该书也对欧盟并购审查制度中蕴含的经济学理论和分析方法进行了详实的介绍。《欧盟并购控制:法律与经济学分析》的结构和逻辑十分清晰,内容简明扼要,分析问题深入浅出。对于反垄断执法官员、学者、公司法务和律师来说,本书提供了一个全面和深入了解欧盟并购控制制度的视角。
欧盟并购控制:法律与经济学分析 目录
**章引言
一、兼并和收购的原因
二、兼并收购有利可图吗?
三、并购立法目的
第二章欧盟理事会第406489号条例的历史
一、并购控制的历史沿革
二、并购控制的目标和福利标准
三、市场支配地位概念的起源
第三章欧盟理事会第1392004号条例
一、三个经典案例
二、并购条例的实体性改革
三、程序性改革
四、管辖权改革
五、横向并购指南
六、非横向并购指南
七、结语
第四章欧共体范围管辖权之一:集中和控制
一、集中的定义
二、控制的概念
三、收购和控制权变更
四、单一集中的概念
五、合资企业
六、附带性限制条件
第五章欧共体范围管辖权之二:申报和审查
一、欧共体范围标准
二、营业额
三、欧共体范围标准的例外
四、并购控制程序
五、平行申报
六、申报减损
七、放弃集中
八、2004年后内部变化
九、罚款
十、证明标准
第六章市场界定
一、界定市场的目的
二、可替代性以及SSNIP测试
三、并购分析中的定量分析方法
四、临界损失分析
五、界定市场的方法
第七章横向并购——非协调效应
一、横向并购的非协调效应
二、寡头垄断市场中会导致非协调效应的横向并购
第八章横向并购——协调效应
一、共同支配地位和协调效应的背景
二、评估标准的发展
三、NestléPerrier案:标准的发展
四、Airtours案
五、SonyBMG-Impala案
六、卡特尔行业中并购的协调效应
七、预期行为的非法性对产生于一项并购的反竞争效果而言是一种威慑
八、结语
九、附录
第九章非横向并购
一、非横向并购有利于竞争的属性
二、非横向并购评估的初始阶段
三、非横向并购指南
四、纵向并购评估
五、混合并购评估
第十章市场进入和潜在竞争
一、市场进入壁垒
二、潜在竞争
第十一章买方力量
一、买方力量:福利和威胁
二、福利:抵消性买方力量
三、威胁:买方市场力量
四、有关买方力量的特殊观点
五、市场界定和买方力量
六、评估买方力量的方法
七、买方力量的后果
八、竞争当局对于买方力量的评估
九、结语
第十二章效率评估
一、效率种类
二、欧盟委员会分析效率的方法
三、欧盟决策制定的实践
四、效率评估的例子
五、经典案例:GlobalGCap案
六、经典案例:European DirectoriesGouden Gids案
七、结语
第十三章破产企业抗辩
一、破产企业抗辩
二、欧洲联盟视角
三、减损:移除中止
四、破产企业抗辩的思考
五、结语
第十四章救济
一、救济原则
二、救济及其分类
三、结构性救济
四、行为性救济
五、准结构性救济
六、监督承诺
七、救济类型的明确选择
八、危机时期的救济
九、结语
第十五章司法审查
一、原告资格
二、标准法院程序
三、并购案件的上诉
四、快速程序
五、临时救济
六、成功上诉的结果
附录常用词汇中英文对照表
欧盟并购控制:法律与经济学分析 作者简介
扬尼斯·科克雷斯教授在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商法研究中心教授法学与经济学。他同时担任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学会副会长。
他是竞争法以及法律与经济领域的专家。他的主要研究方向是欧盟、中国以及东盟地区的法律与经济,比较竞争法律、经济与政策。科克雷斯教授过去曾在英国公平交易局兼并部门担任案件负责人以及经济顾问。在此期间,他曾办理多个重要案件,如纳斯达克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并购案、纽约证券交易所与泛欧证券交易所合并案以及Global Radio收购GCap Media案,他同时也是《英国合并指南》的起草人之一。科克雷斯教授还曾处理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卡特尔以及其他反竞争协议的案件。他曾是商法与金融监管中心的创办人及执行主任、国际创新与竞争智库副主席以及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顾问。
科克雷斯教授曾领导并参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欧盟委员会、欧洲安全和合作组织以及其他国际机构资助的项目。他同时也是许多竞争主管机构的特别顾问,经常就不同司法辖区内的竞争执法问题向企业提供建议,并为企业、竞争主管机构以及法院提供培训。他拥有经济学学士(埃塞克斯大学)、经济学硕士(剑桥大学)、法学硕士(华威大学)以及竞争法博士(伦敦国王学院)学位,并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研究工作。他曾专著及合著超过15本著作,发表60余篇论文以及20余篇学术章节。目前,他是多家国际期刊的编委会成员。 扬尼斯·科克雷斯教授在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商法研究中心教授法学与经济学。他同时担任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学会副会长。他是竞争法以及法律与经济领域的专家。他的主要研究方向是欧盟、中国以及东盟地区的法律与经济,比较竞争法律、经济与政策。科克雷斯教授过去曾在英国公平交易局兼并部门担任案件负责人以及经济顾问。在此期间,他曾办理多个重要案件,如纳斯达克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并购案、纽约证券交易所与泛欧证券交易所合并案以及Global Radio收购GCap Media案,他同时也是《英国合并指南》的起草人之一。科克雷斯教授还曾处理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卡特尔以及其他反竞争协议的案件。他曾是商法与金融监管中心的创办人及执行主任、国际创新与竞争智库副主席以及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顾问。科克雷斯教授曾领导并参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欧盟委员会、欧洲安全和合作组织以及其他国际机构资助的项目。他同时也是许多竞争主管机构的特别顾问,经常就不同司法辖区内的竞争执法问题向企业提供建议,并为企业、竞争主管机构以及法院提供培训。他拥有经济学学士(埃塞克斯大学)、经济学硕士(剑桥大学)、法学硕士(华威大学)以及竞争法博士(伦敦国王学院)学位,并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研究工作。他曾专著及合著超过15本著作,发表60余篇论文以及20余篇学术章节。目前,他是多家国际期刊的编委会成员。
霍华德·谢兰斯基先生是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的Davis
Polk律师事务所诉讼部的一位合伙人。他是美国反垄断和监管领域的主要权威之一,拥有在联邦贸易委员会、联邦通信委员会以及政府行政部门工作的丰富经验。他同时也是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律系的一名教授。2013年至2017年,谢兰斯基先生在白宫的信息和管制事务办公室担任行政官员。在此之前,他曾担任联邦贸易委员会经济局局长,负责监督经济分析以及就经济政策事务向联邦贸易委员会提供意见。2009年至2011年期间,他担任联邦贸易委员会经济局的副局长。在加入联邦贸易委员会以及在乔治城大学任教之前,谢兰斯基先生曾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担任法律系教授,并在2000年至2008年期间参与指导伯克利法律与技术中心的工作。1999年至2000年,他曾担任联邦通信委员会首席经济师。1998年至1999年,他曾担任白宫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高级经济师。谢兰斯基先生还曾历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Antonin
Scalia大法官、宾夕法尼亚州东部地区法院Louis H. Pollak法官以及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Stephen F. Williams法官的法官助理。
戴健民律师是第一批在中国实践反垄断法的律师之一,至今在该领域具有超过10年的实务经验。其带领团队为众多跨国公司和大型国内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反垄断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反垄断行政调查、反垄断合规、经营者集中申报、反垄断民事诉讼以及知识产权与反垄断交叉的法律问题。同时,戴健民律师对相关行业的反垄断与竞争法问题也有着深入的理解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主要包括:汽车行业(包括零配件)、生命科学、高科技、快消品以及化工行业。另外,戴健民律师也是很早一批在中国数据保护领域进行实践的律师之一,其自2012年开始就已经就数据与隐私保护相关法律的适用和执法政策为众多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审阅和修订隐私政策;(2)从数据和隐私保护方面论证商业模式的可行性;(3)就数据的本土存储和跨境转移出具法律意见。戴健民律师分别在中国政法大学和英国布里斯托尔大学获得了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目前,戴健民律师分别是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亚洲竞争协会(Asia Competition Association)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竞争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同时,戴律师也是国际律师协会(IBA)和美国律师协会(ABA)反垄断委员会成员。另外,他也是福布斯中国的专栏作家。戴健民律师曾于2013年被评选为第五届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并于2014年和2017年分别被ALB(Asian Legal Business)评选为很受客户青睐的中国20强律师。
邓志松律师主要从事竞争法与反垄断、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争议解决法律业务。他早在2004年起即参与中国的反垄断立法工作并开始为跨国公司提供反垄断法律服务。作为实务经验丰富的反垄断律师,他处理过多起并购的反垄断申报事宜,包括帮助客户设计救济措施方案,在商务部的审批过程中取得了快速和满意的结果。邓律师曾代理多家企业应对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发起的有关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调查案件,熟知相关调查程序并擅长设计应对策略。他也为数十起商业交易就反垄断法律风险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并协助多家大型跨国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建立反垄断合规体系。他曾代理客户参与多起重大反垄断民事诉讼,涉及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规制、滥用行为的界定、垄断行为损害赔偿计算等前沿问题。自2012年起,邓律师开始在中国从事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的法律实务。基于对中国网络安全、数据与隐私保护法律体系的深刻理解,他为国内外诸多客户提供了在合规、商业模式设计以及应对行政调查和民事诉讼等方面的法律建议并获得高度评价。邓律师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执业资格。他连续多年被钱伯斯(Chamber & Partners)、全球竞争评论(GCR)等认可为亚太地区的领军律师。他是欧洲竞争与规制学院(CRESSE)法律委员,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律师协会反垄断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北京外国语大学担任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