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1949-中国近代行政法 本书特色
中国近代行政法,始于清末新政,经民国,时间跨度达半个世纪。行政法部门涉猎国家行政管理门类诸多、专门而具体,本书对其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梳理,分章铺陈,资料详实,层次分明。全书共八章,从中国近代行政法综述、行政立法制度、政府人事法、部门经济行政法、教育文化文生行政法、社会管理法,以及行政监督与司法等,体系性地介绍了中国近代行政法制的客观情况,弥补了学术留白,增添了法史理论的新内容。本书与《中国近代法制史》(1901-1949)一样,都归属中国法史的断代著作。
本书立足客观主义的历史态度,尽力还原中国近代行政法的发展历程,为读者提供一个学习行政法的新视角。
1901-1949-中国近代行政法 内容简介
中国近代行政法史,指清末至1949年的半个多世纪中国行政法的发生、内容及其演变的历史。 中国近代,社会剧烈动荡,是各种新与旧、先进与落后的社会形态之间、法律制度之间、法律思想学术之间剧烈碰撞的转型时期。中国近代行政法承上启下,其诞生于清末立宪与法律改革运动,初步成型于北洋政府时期,基本成熟于南京政府时期,是中国近代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国“六法”之一,具有与其他各类行政法完全不同的性质与形态。
民国时期出版了不少介绍与研究中国法律包括行政法的著作。*近二三十年来,又出版了为数众多的行政法与法制史著作,其中有少量属于行政法史领域,如王士伟《中国行政法制史》(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关保英《行政法制史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2006年版)、《行政法史论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宋智敏《从行政裁判院到行政法院》(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等,各有其成就。但是这些著述有的局限于古代,有的中西兼论,有的专述行政法史某一专门领域。迄今为止,尚未见到一部正面论述中国近代行政法史的专著,以至中国行政法史学科的研究存在一段很大的空缺。本书就是试图在这一领域有所建树。
本书的特点:(1)以历史方法论为指导,以法学理论框架为脉络,充分占有和利用清末至民国的相关资料,运用近代行政法研究的成果与当代科学方法;(2)比较全面深入地探讨中国近代行政法的概貌,其发展的连续性与阶段性及演变的内在动因与规律,揭示中国近代行政法与中国传统行政法、西方近代行政法,以及中国现代行政法之间的关系;(3)梳理研究中国近代行政法各领域的主要法律规定与制度的变化;(4)注意学术性与可读性。
1901-1949-中国近代行政法 作者简介
程维荣,上海市人,1957年生。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日本金泽大学、美国迪金森大学访问学者。现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曾任本所宪法研究室主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特约检察员、上海交通大学东京审判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员。
主要从事中国当代法治与传统法律文化、近代中日关系的研究。著有《中国审判制度史》《近代东北铁路附属地》,合著《古代远东法》,译著有《日本学者研究中国法制史成果选译(三国两晋隋唐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