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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主要国家公私合作法

  2020-06-17 00:00:00  

当代主要国家公私合作法 本书特色

  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前沿性问题,借鉴当代主要国家的国有企业运营经验,可以给我们提供很多启示。公私合营(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
《当代主要国家公私合作法》部分内容是当代主要国家有关公私合营的法律规定,部分内容是对上述法律规定的解读与研究分析,重点对当代主要国家外包类、特许经营类的公司运营模式进行了介绍。*后结论认为,在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在某些不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采用公私合营模式,可以避免费用超支,减轻财政负担,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实现公私互利共赢。本书还对国家从政策层面和法律层面应当给予公司合营模式的支持提出了建议。

当代主要国家公私合作法 内容简介

  《当代主要国家公私合作法》罗列了国际上新的公私合作法,对国内PPP的发展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当代主要国家公私合作法 目录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私人融资基础设施项目立法指南
OECD
关于私人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
欧盟
供水、能源、交通、邮政采购指令
关于特许经营权授予的指令
英国
公私合作的新指引
法国
关于公共合同的法令
德国
加速实施公私合作制及改善其法律框架条件法
日本
关于利用民间资金促进公共设施完善的法律
关于利用民间资金促进公共设施完善的法律的施行规则
物有所值评价指南
关于PFI项目中风险分担等的指南
公共设施运营权及公共设施运营项目指南
监督指南
韩国
基础设施民间投资法

当代主要国家公私合作法 作者简介

  顾功耘,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院长,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商法,其中经济法的研究重点为经济法基础理论和国有经济法律制度,商法的研究重点为公司法和证券法。

当代主要国家公私合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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