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释义 本书特色
全国人大法工委专家编写的电影产业促进法释义,是对电影产业促进法全面深入的解读。电影产业促进法对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活动和电影产业的支持、保障进行了全面规范:调整范围是什么?如何保障电影创作自由?有哪些需要行政许可?如何考虑分级审查制度?等等内容全面阐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释义 内容简介
本书由全国法工委立法规划室组织编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撰写释义,详细讲解我国电影产业的国家法律制度的相关问题,并附有相关法律法规、历次审议报告等立法资料,是国家立法机关法律释义的标准、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释义 前言
出版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编辑的一套系列丛书。
该套丛书由一系列法律释义组成。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参与立法的同志编著。该丛书
坚持以准确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基本要求,在每部法律释义中努力做到观点
的权威性和内容解释的准确性。
我们相信,该套丛书的陆续出版,将会给广大读者进一步学好法律提供有益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释义 目录
导读
部分释义
章总则
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
第三条【基本原则】
第四条【电影创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第五条【电影产业发展】
第六条【电影技术创新】
第七条【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八条【电影工作管理体制】
第九条【电影行业组织及从业人员规范】
第十条【电影评价体系和奖励制度】
第十一条【电影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原则】
第二章电影创作、摄制
第十二条【鼓励电影创作、创新】
第十三条【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剧本审查】
第十四条【中外合作拍摄电影】
第十五条【电影摄制活动】
第十六条【电影审查内容标准】
第十七条【电影审查程序】
第十八条【专家评审程序】
第十九条【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变更内容需重新报送审查】
第二十条【电影公映许可证标识使用和电影放映提示】
第二十一条【参加境内外电影节(展)】
第二十二条【承接境外电影洗印、加工、后期制作】
第二十三条【电影档案】
第三章电影发行、放映
第二十四条【电影发行、放映活动行政许可】
第二十五条【电影发行、放映活动行政许可程序】
第二十六条【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实行备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扶持、保障农村电影放映活动】
第二十八条【特殊群体观看电影的保障措施】
第二十九条【国产电影放映场次、时段、年放映时长、放映质量】
第三十条【电影放映设施、设备技术标准和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
第三十一条【对电影录音录像的禁止性规定及处理措施】
第三十二条【电影院放映广告】
第三十三条【放映场所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公共安全】
第三十四条【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
第三十五条【在境内举办涉外电影节(展)】
第四章电影产业支持、保障
第三十六条【国家支持创作、摄制的电影范围】
第三十七条【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和基金支持电影产业】
第三十八条【电影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九条【保障、支持电影院建设和改造】
第四十条【电影产业金融支持】
第四十一条【鼓励电影行业跨境投资】
第四十二条【电影人才扶持、培养】
第四十三条【国家对特殊地区电影活动扶持措施、对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和民族地区电影活动支持】
第四十四条【电影境外推广】
第四十五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电影产业发展】
第四十六条【行政机关监管职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规定擅自从事电影摄制、发行、放映活动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与许可证、批准或者证明文件有关的非法活动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违反规定承接境外电影洗印、加工、后期制作等业务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规定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放映广告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未经许可擅自举办、参加电影节(展)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被吊销许可证后的从业禁止】
第五十四条【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罚】
第五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规定】
第五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第五十八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境外资本设立从事电影活动的企业】
第六十条【施行时间】
第二部分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电影管理条例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
广播影视节(展)及节目交流活动管理规定
后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释义 节选
(一)这次立法确认了近几年电影放映方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按《电影管理条例》的规定,电影放映审批包括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2012年《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 52号)适度下放了审批权,即原来规定可以由县或者设区的市广电部门审批,改革以后,全部由县级广电部门审批。2014年《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 27号)将“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2016年《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了“电影放映单位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实际上只保留了“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释义 作者简介
全国人大法工委专家编写的电影产业促进法释义,是对电影产业促进法全面深入的解读。电影产业促进法对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活动和电影产业的支持、保障进行了全面规范:调整范围是什么?如何保障电影创作自由?有哪些需要行政许可?如何考虑分级审查制度?等等内容全面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