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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

  2020-06-17 00:00:00  

保险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 本书特色

  保险本文在考察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消费者权利保护制度的基础后认为,保险消费者是保险服务的核心,保护保险消费者权利,对于保护公民个人财产,提升保险消费者信心,对于促进保险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保险消费者不仅是保险业稳定发展的受益者,更是保险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在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而保险消费者权益又受到侵害当下,强化对保险消费者权利的保护正当其时。

保险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 内容简介

  本书立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针对保险消费者在保险业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从比较法学、法律经济学、社会治理等视角对保险消费者权利保护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理论解析。在分析了我国保险消费者权利受侵问题的原因并梳理了保险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国际趋势后,作者对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隐私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受教育权以及获得救济权等七项基本权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展开研究,以期构建一个以保护保险金求偿权为核心,以保护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为补充,以保护受教育权和获得救济权为保障的完整的保险消费者权利保护体系。 

保险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 目录

  目录  绪论  **节我国保险消费者权利受侵的现状  一、*近几年保险纠纷的数据统计  二、保险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  第二节我国保险消费者权利受侵的原因  一、保险经营者诚信不足  二、保险消费者教育滞后  三、保险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不足  第三节保险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国际趋势  一、美国  二、英国  三、日本  四、我国台湾地区  **章保险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基本理论  **节保险消费者的法律界定  一、问题的提出  二、保险消费者概念刍议  三、保险消费者与金融消费者  四、保险消费者的内涵与外延  第二节保险消费的法律属性分析  一、保险消费标的的无形性  二、保险消费内容的不易识别性  三、保险消费结果的不确定性  四、保险销售方式的劝诱性  五、保险消费合同订立的格式化  六、保险运作机制的“反循环”性  第三节保险消费者权利保护之理论基础探讨  一、消费者主权理论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三、公共利益理论  四、契约自由与公平理论  第四节保险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基本原则  一、倾斜保护原则  二、适度保护原则  三、全面保护原则  第五节保险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一、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二、保险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三、保险消费者权利的实现  第二章保险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研究  ——以保险人的说明义务规制为中心  **节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  一、保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的必要性  二、保险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  第二节保险人说明义务的法理基础  一、保险人说明义务的法理依据  二、保险人说明义务的特点  第三节保险人说明义务履行的判断标准  一、保险人说明义务的标准的演化及争议  二、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形式判断标准  三、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实质判断标准  第四节保险人说明义务履行的具体法律规定  一、保险人说明的内容  二、保险人说明的方式  三、保险人未履行说明义务的后果  第五节保险人说明义务履行的一种路径——保单条款的通俗化  一、保单通俗化的背景与动因  二、保单通俗化的内容及表现  三、保单通俗化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章保险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保护研究  ——以保险合同解除权的规制为中心  **节保险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与保险合同解除  一、保险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保护的必要性  二、保险合同解除的制度  第二节投保人的保险合同解除权  一、投保人的任意解除权  二、投保人犹豫期内的解除权  第三节保险人的法定解除权及其限制  一、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一般原则  二、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适用  三、保险人的保险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第四节被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和同意权  一、两个案例引发的思考  二、被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  三、被保险人的合同解除同意权  第四章保险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研究  ——以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为中心  **节保险合同订立与保险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提供  一、保险合同的*大诚信原则与保险消费者信息提供义务  二、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特点  三、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保护的法律基础  第二节保险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的内涵  一、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知情权  二、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密权  三、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支配权  四、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救济权  第三节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的受侵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受侵的主要形式  二、我国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受侵的原因分析  第四节完善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若干建议  一、完善我国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二、确立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  三、完善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救济制度  第五章保险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保护研究  ——以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制为中心  **节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一、保险合同的格式化与标准化  二、保险合同格式条款对保险消费者权利的侵犯  三、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方法  第二节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行政规制——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  一、我国保险合同格式条款行政规制的价值与意义  二、我国保险合同格式条款行政监管体系  三、保险合同格式条款行政规制的原则  四、保险合同格式条款行政规制的内容  五、保险合同格式条款行政规制的方式  六、保险合同格式条款行政规制的效力  第三节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立法规制  一、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立法规制的基本方法  二、保险合同格式条款效力的一般性规则  三、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无效制度  四、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变更与撤销制度  五、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  第四节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司法规制——保险合同条款的  正确解释  一、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为何需要解释?  二、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通常理解”解释原则  三、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疑义利益”解释原则  第六章保险消费者求偿权保护研究  ——以保险理赔的立法规制为中心  **节保险消费者的求偿权  一、保险消费者求偿权与损失补偿原则  二、保险消费者的求偿权与保险人的理赔义务  三、保险消费者求偿权的范围  第二节保险消费者保险金的索赔  一、保险事故的通知义务  二、保险金索赔请求的提出  三、保险金索赔请求的期限  第三节保险人保险金的理赔  一、保险人理赔的原则与要求  二、保险理赔中的定损权  三、保险人保险金赔付的时限  第七章保险消费者受教育权保护研究  ——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必由之路  **节保险消费者教育的内涵及必要性  一、保险消费者教育的内涵  二、保险消费者教育的必要性  三、保险消费者教育的意义  第二节我国保险消费教育的现状与问题  一、保险消费者教育理念的模糊扭曲了教育的价值  二、保险消费者教育实施标准的不规范阻碍了教育效能的转化  三、保险消费者教育保障机制的缺失降低了教育的放大效应  第三节构建我国保险消费者教育的新模式  一、我国保险消费者教育的基本原则  二、我国保险消费者教育的义务主体  三、我国保险消费者教育的阶段性  四、我国保险消费者教育的内容  五、我国保险消费者教育的形式  第八章保险消费者救济权保护研究  ——以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制为中心  **节我国传统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制及不足之处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  二、消费者保护协会解决  三、仲裁或司法诉讼解决  第二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制的制度价值审视  一、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制的自主性  二、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制的保密性  三、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制的非强制性  四、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制的高效性  第三节目前我国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调解委员会的独立性  二、关于调解委员会费用及报酬  三、关于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构成  四、关于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  五、关于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  六、关于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执行  第四节我国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制的完善建议  一、强化调解委员会的独立性  二、完善调解委员会经费保障机制  三、多样化完善调解委员会调解方式  四、完善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配置  五、完善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的执行制度  结语完善我国保险消费者的权利保护制度

保险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 作者简介

  白彦:内蒙古呼和浩特人, 1965年7月出生,2001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后出站,现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商事法,经济法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是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张怡超:湖南益阳人,1972年4月出生, 2008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商法基础理论、保险法、公司法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兼任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西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

保险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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