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9-第三版-案例注释版 本书特色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案例注释版第3版)》用案例解读法条,突出以案释法的特点。所编选案例的原始资料尽量来源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对于没有相应真实案例的重点法条予以**的条文注释。所选案例紧扣法律条文规定,本身具有示范性、指导性的特点,对于读者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本书设置了“相关案例索引”栏目,列举*多相关案例,并归纳出案件要点。还收录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应法律流程图表、文书等内容,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9-第三版-案例注释版 目录
适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章 总 则 **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环境定义】 案例1 照明灯光影响正常居住环境构成光污染 第三条 【适用范围】 第四条 【基本国策】 第五条 【基本原则】 案例2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污染城市道路的应予以处罚 第六条 【保护环境的义务】 案例3 环境侵权人应同时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案例4 水资源管理部门基于公众利益可提起环境侵权诉讼 第七条 【环保发展方针】 第八条 【财政投入】 第九条 【宣传教育】 第十条 【管理体制】 案例5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奖励措施】 第十二条 【环境日】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四条 【政策制定考虑环境影响】 第十五条 【环境质量标准及环境基准】 案例6 噪声超过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企业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七条 【环境监测】 第十八条 【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第十九条 【环境影响评价】 案例7 未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即颁发许可证的行为违法 案例8 行政机关未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而提出整改意见。项目需整改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 案例9 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仅部分履行职责仍属于行政不作为 第二十条 【联防联控】 第二十一条 【环境保护产业】 第二十二条 【对减排企业鼓励和支持】 第二十三条 【环境污染整治企业的支持】 第二十四条 【现场检查】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 第二十六条 【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第二十七条 【人大监督】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二十八条 【环境质量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生态保护红线】 第三十条 【保护生物多样性】 第三十一条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第三十二条 【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第三十三条 【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第三十四条 【海洋环境保护】 第三十五条 【城乡建设中环境保护】 第三十六条 【使用环保产品】 第三十七条 【生活废弃物的分类与回收】 第三十八条 【公民的环保义务】 第三十九条 【环境质量与公众健康】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四十条 【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 第四十一条 【“三同时”制度】 案例10 违反环境保护法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无效 案例11 电磁辐射符合公众照射导出限值要求不构成侵权 案例12 企业擅自倾倒废物,被倾倒地区政府有权起诉 案例13 住宅地下室安装的无防护措施配电设备应拆除迁移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者的防治污染责任】 案例14 排污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排污费和环境保护税】 案例15 建筑工程施工噪声超标,应缴纳超标排污费 第四十四条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案例16 施工产生的噪声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案例17 没有证据证明污染造成损害的,排污者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 【淘汰制度与禁止引进制度】 第四十七条 【突发环境事件】 案例18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涉事企业有责任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第四十八条 【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物品的管理】 第四十九条 【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第五十条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支持】 第五十一条 【统筹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设施和环境保护公共设施】 第五十二条 【环境责任险】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五十三条 【公众参与】 第五十四条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 第五十五条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第五十六条 【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五十七条 【举报】 第五十八条 【环境公益诉讼】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按日计罚】 第六十条 【超标超总量的法律责任】 案例19 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处罚性关闭不当,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案例20 噪声污染超过国家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未批先建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不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行政处罚】 第六十四条 【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连带责任】 第六十六条 【诉讼时效】 案例21 村民受到污水损害,可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3年内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案例22 受损害人多次向县政府反映污染情况,未超过诉讼时效 第六十七条 【内部监督】 第六十八条 【行政处分】 第六十九条 【刑事责任】 案例23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24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案例25 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案例26 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 案例27 胡文标、丁月生投放危险物质案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条 【实施日期】附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年4月24日)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2014年12月19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2014年12月19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 (2014年12月19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 (2014年12月19日)*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4年12月8日)*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年6月1日)附录2一、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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