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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司法解释(三)理解适用与实务指南导

  2020-06-17 00:00: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司法解释(三)理解适用与实务指南导 本书特色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9月21日*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61次会议讨论通过了《*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并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着重解决《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人身保险部分在适用中存在的争议。《解释三》主要针对人身保险合同的人身保险保险利益、如实告知义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保险费与保险合同中止、复效、受益人与受益权、保险金的继承与给付、保险合同的解除与保单现金价值、医疗费用及意外伤害保险、特殊保险条款、多因一果的处理原则等方面的问题作出司法解释和明确规定。   本书由*高法院民二庭权威起草人员编写,是*新保险法解释(三)官方适用指导。针对司法解释展开逐条解析,梳理*高法院保险审判司法观点和倾向意见。以解决人民法院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的法律适用问题,实现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规则、裁判标准的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司法解释(三)理解适用与实务指南导 内容简介

  为使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更好地理解与适用《解释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组织相关起草人员编写了本书。本书由《解释三》和审判疑难问题为主脉络,采取【法条规定】【关联规定】【背景知识】【条文理解】【实务指导】【典型案例】的特色体例,针对司法解释展开逐条解析,进一步明确和解决了《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人身保险部分在适用中的重点疑难问题。同时,对**人民法院在人身保险审判中的司法观点和意见,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和讲解,为人民法院处理此类案件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   希望本书的出版有助于法官运用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统一裁判标准,避免自由裁量权滥用;有助于学者在理论研究中与司法实践想结合;有助于律师为当事人提出符合现行法律精神的建议,进而有助于法治共同体在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契约自由与司法强制的关系、惩治违法与维护权益的关系、鼓励创新与加强规范的关系中共同努力、协同发挥作用。同时,也希望对保险机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广大社会参保人员等相关人士有所裨益,提供行为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司法解释(三)理解适用与实务指南导 目录

  目录   **章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节 保险利益的审查原则   第二节 保险利益的判断时点   第二章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   **节 被保险人同意的形式和认定   第二节 被保险人同意的撤销   第三节 未成年人死亡险的订立   第三章 体检与如实告知义务   第四章 保险费与保险合同的复效   **节 保险费的代为支付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复效   第五章 受益人与受益权   **节 受益人的指定   第二节 受益人的变更   第三节 受益人变更的限制   第四节 共同受益人   第五节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的处理   第六章 保险金的转让和继承   **节 保险金请求权的转让   第二节 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保险金的给付   第七章 保险合同的解除与保险单现金价值   **节 保险单现金价值的归属   第二节 投保人的任意解除权   第八章 医疗费用保险   **节 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关系   第二节 医保标准条款的效力   第三节 定点医院条款的效力   第九章 特殊保险条款   **节 自杀条款的适用   第二节 故意犯罪的认定   第三节 故意犯罪条款的适用   第十章 其他   **节 宣告死亡相关问题   第二节 多因一果的处理原则   第三节 时间效力   附录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5年11月25日)   附录二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新闻发布稿   (2015年11月26日)   附录三   妥善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促进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   ——*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答记者问   (2015年11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司法解释(三)理解适用与实务指南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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