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南 本书特色
亮点一 多元化、宽角度、高层次的内容剖析。新文件:结合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和*高人民法院*新文件,本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行了法律和政策解读,并对负责人如何做好出庭应诉工作进行了指导。大数据:本书通过对已公开的行政案件数据和行政裁判文书进行大数据分析,在此基础上总结提炼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全面"解剖"了违法行政行为表现形式及主要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和原因分析。亮点二
应用性强,受众面广,知行合一的经验成果。全书坚持依法行政与行政管理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政策与法律相结合,条文与案例相结合,问题与数据相结合。本书既适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提升出庭应诉能力,也适合行政机关对照总结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升行政执法单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对于公民依法维权和行政法官裁判案件,也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南 内容简介
◎对主要行政行为类型和主要行政执法机关诉讼案件情况进行大数据的采集和详细剖析◎针对主要行政管理领域败诉情况和具体原因逐一解析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南 目录
实践 篇
**章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发展
**节 依法治国与关键少数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意涵
二、全面依法治国与“关键少数”
三、领导干部依法治国本领的欠缺
四、领导干部应当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第二节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的发展
一、地方探索从萌芽到扩大
二、中央政府从倡导到强制
三、*高人民法院从引导到推动
四、全国范围的星火燎原
五、从政策规定上升到法律
六、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作用实
践 篇
**章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发展
**节 依法治国与关键少数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意涵
二、全面依法治国与“关键少数”
三、领导干部依法治国本领的欠缺
四、领导干部应当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第二节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的发展
一、地方探索从萌芽到扩大
二、中央政府从倡导到强制
三、*高人民法院从引导到推动
四、全国范围的星火燎原
五、从政策规定上升到法律
六、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作用
第三节 新法颁布后各地出庭应诉实践
一、新法颁布后地方配套制度建设
二、地方制度建设的定位
三、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类型的特点
四、地方考核监督制度的创新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南
五、全国范围内出庭应诉工作的基本评价
第二章 负责人出庭应诉基本要求
**节 出庭应诉案件的范围
一、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范围
二、负责人出庭应诉沟通机制
三、行政机关负责人范围
四、负责人未出庭的说明义务
五、相应工作人员出庭是*低要求
六、不依法履行出庭应诉义务的后果
第二节 负责人出庭应诉应注意的问题
一、正确认识出庭应诉
二、扎实做好出庭前准备
三、提前了解庭审礼仪
四、准时参加庭审,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五、认真做好庭后工作,及时提供相应证据和材料
第三节 庭审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庭审目标
二、庭审基本要求
理
论 篇
第三章 行政诉讼基本知识
**节 行政纠纷产生原因
第二节 行政诉讼制度基本情况
一、行政诉讼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二、行政诉讼制度的特点
三、行政诉讼功能
第三节 行政案件受案范围
一、受案范围含义
二、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
三、法律规定的不属于受案范围的事项
四、审判实践中其他不属于受案范围情形
第四节 行政案件管辖
一、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及基本原则
二、级别管辖
三、地域管辖
四、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
五、不动产案件管辖
六、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的管辖
七、移送管辖
八、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信息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南 作者简介
耿宝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199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先后获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英国伦敦大学比较法硕士学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研究方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比较、法律思维与裁判的方法。
近年来先后在《法商研究》《法律适用》《法学》《行政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入世后的行政诉讼与WTO规则的适用》《行政授权新论》《行政诉讼证据及举证责任》《在法律与事实之间--司法裁判认定事实的法理分析》《法律要如何去解释》《比较法视野下的法院附属调解制度研究》《论我国土地征收及补偿制度的完善》《法规变动与信赖利益保护》《行政裁判执行制度的反思与重构》《行政审判如何实现公正》等文章50余篇。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独著有《行政纠纷解决的路径选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南》《裁判的方法》《行政复议法修改展望》,合著《中国行政法总论》《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参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条文理解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条文理解与适用》等十多部书籍。
办理多起有影响力的案件,多起案例被遴选为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耿宝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199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先后获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英国伦敦大学比较法硕士学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比较、法律思维与裁判的方法。近年来先后在《法商研究》《法律适用》《法学》《行政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入世后的行政诉讼与WTO规则的适用》《行政授权新论》《行政诉讼证据及举证责任》《在法律与事实之间--司法裁判认定事实的法理分析》《法律要如何去解释》《比较法视野下的法院附属调解制度研究》《论我国土地征收及补偿制度的完善》《法规变动与信赖利益保护》《行政裁判执行制度的反思与重构》《行政审判如何实现公正》等文章50余篇。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独著有《行政纠纷解决的路径选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南》《裁判的方法》《行政复议法修改展望》,合著《中国行政法总论》《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参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条文理解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条文理解与适用》等十多部书籍。办理多起有影响力的案件,多起案例被遴选为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作为课题主持人或者参与人先后完成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多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