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用版 内容简介
收录了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就重点条文作了详细具体的释义,帮助读者了解法条的精髓;其后收录相关配套规定及提炼的法律流程图、诉讼文书等实用附录,方便读者全面了解国家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用版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章总则 **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老年人的界定】 第三条【国家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五条【社会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第六条【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老龄工作机构】 第七条【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八条【老龄化宣传教育】 第九条【老龄科学研究、统计调查】 第十条【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遵纪守法】 第十二条【老年节】 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三条【居家养老】 第十四条【赡养义务】[赡养人的范围] 第十五条【治疗和护理、生活照料】 第十六条【老年人的住房】 第十七条【老年人的田地、林木和牲畜】 第十八条【老年人的精神需求】[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工的探亲休假权] 第十九条【不得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不得以放弃继承权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权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 第二十条【赡养协议】[履行赡养协议的监督机制] 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老年人享有婚姻自由权][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二十二条【老年人的财产权利】 第二十三条【扶养义务】 第二十四条【督促履行赡养、扶养义务】 第二十五条【禁止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六条【监护】第二十七条【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第三章社会保障 第二十八条【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九条【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十条【长期护理保障】 第三十一条【社会救助】[对老年人实施救助的具体类型] 第三十二条【住房照顾】 第三十三条【老年人福利制度】 第三十四条【足额支付养老待遇、提高保障水平】 第三十五条【鼓励慈善】 第三十六条【遗赠扶养协议】 第四章社会服务 第三十七条【社区养老服务】 第三十八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第三十九条【资金投入、扶持措施】 第四十条【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第四十一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第四十二条【养老服务标准、评估制度】 第四十三条【设立养老机构的条件】 第四十四条【养老机构行政许可】 第四十五条【养老机构的变更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第四十七条【养老服务协议】 第四十八条【养老机构责任保险】 第四十九条【老年医疗卫生服务】 第五十条【老年医学、健康教育】 第五十一条【发展老龄产业】 第五章社会优待 第五十二条【提高优待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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