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译汇 本书特色
随着201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之“贵州与瑞士对话”分论坛的全面展开,人们逐渐认识到瑞士和中国内陆的贵州的众多相似之处。除了自然地理和生态条件等方面有外在相似,两地在生态环保理念上也达到了高度的契合。基于发达国家总体上走在发展中国家的前列的事实,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组织人员对瑞士生态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搜集并翻译形成本书。书中分为生态保护法律法规(12部)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8部)上下两篇。
瑞士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译汇 内容简介
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联邦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法、联邦森林法、森林条例、联邦水资源保护法、联邦拦水设施法、降低噪音条例等。
瑞士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译汇 目录
前 言
上篇 生态保护法律法规
联邦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法
联邦森林法
森林条例32联邦水资源保护法
联邦拦水设施法
降低噪声条例
联邦格劳宾登州瑞士国家公园法
有害物质和制剂防治条例
联邦非人类基因技术法
挥发性有机物税收优惠条例
饮料容器条例
动物福利法
下篇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联邦环境保护法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联邦二氧化碳减排法
二氧化碳减排条例368污染场地修复条例
污染场地修复收费条例
污染物排放与废水中废物和污染物转移登记条例
关于防止重大事故条例
后 记
瑞士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译汇 作者简介
吴大华,男,1963年6月生,侗族,湖南新晃县人。法学博士后,经济学博士后,二级研究员。现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贵州与瑞士发展比较研究中心主任,华南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云南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民族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副会长暨法律人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贵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等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全国首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教育部第四届“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奖”,全国“十大教育英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贵州省委、省政府核心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学、民族法学(法律人类学)、犯罪学、马克思主义法学、循环经济。
邓琳君,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