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为《近代名家散佚学术著作丛刊》系列图书之一,1933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分为九章,从宇宙现象及其法则以及社会生活的方面切入题目,进而分别论述了院士社会时代、原始国家时代、封建制度时代、资本主义时代和社会主义时代的法律现象,提出了以社会生活为根据的法律观。
朱章宝(1888年—1968年)字隐青。浙江金华人。中央大学法科法学士,留学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毕业。厦门大学教授,上海法政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