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零教育信息网 首页 > 图书 > 人文社科类图书 > 正文 返回 打印

基础设施公私合作(含跨国PPP)的法律保障

  2020-06-17 00:00:00  

基础设施公私合作(含跨国PPP)的法律保障 本书特色

 “一带一路”战略 的不断推进…   中央及地方政府数万亿元ppp项目的推介…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逐步推行   在我国ppp元年之际,在我国尚未对ppp专门立法之时,如何适用我国现有法律规范ppp各环节、如何准确把握ppp的脉络和精髓等一些列问题不呼已出!   笔者结合自身长期为公共部门(政府建设投融资平台)、为私人部门供法律服务,为供热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提供法律服务的丰富实践经验和切身体会,对ppp各个环节进行了探究和思考,以求对中国ppp的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应用和发展贡献一点力量。   本书*大特点在于以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为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基础设施ppp立法指南》英文原文为借鉴,结合中国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中国“*新ppp系列政策”和作者自身长期丰富的法律服务实践经验,对ppp的理论基础、项目合同条款设计、项目公司治理、中国企业作为私人部门到境外投资的法律适用等系列问题做了较深入细致的剖析,具有前瞻性。

基础设施公私合作(含跨国PPP)的法律保障 内容简介

  以国外立法实践为借鉴,结合中国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中国“*新ppp系列政策”和作者的法律服务实践经验,对ppp的理论基础、项目合同条款设计、项目公司治理、中国企业作为私人部门到境外投资的法律适用等系列问题做了较深入细致的剖析,具有前瞻性

基础设施公私合作(含跨国PPP)的法律保障 目录

**章基础设施ppp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节基础设施的概念
第二节基础设施的特点
第三节基础设施的分类
第四节基础设施的作用
第五节基础设施ppp在世界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第六节基础设施ppp在中国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第二章ppp模式解析
**节ppp模式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ppp模式的主要原则
第三节基础设施ppp模式的意义
第四节 ppp类型的深度解析
第三章ppp项目审批和实施管理
**节公共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二节项目发起与评价论证
第三节物有所值评价
第四节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第五节ppp项目的团队组建
第六节国际经验
第四章私人部门的选择
**节私人部门的性质和条件
第二节私人部门选择的原则
第三节私人部门选择的方式
第四节私人部门选择的流程
第五节私人部门选择的国际经验
第五章项目合同条款设计
**节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第二节合作范围、特许期、特许经营权
第三节风险分担
第四节付费机制
第五节项目公司融资担保和政府支持
第六节资产所有权分配
第七节实施机关的监督权和介入权
第八节项目合同解除
第九节项目移交
第十节争议解决
第六章项目公司治理
**节企业的概念、特点、组织形式
第二节我国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历史和现状
第三节项目公司的性质
第四节项目公司治理
第五节项目公司股权的限制与行使
第七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节政府融资平台转型
第二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特点、类型
第三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
第四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流程
第五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路径
第八章资产证券化融资
**节结构融资基本原理
第二节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案例分析
第九章证券公开发行及上市
**节ppp模式下项目公司上市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第二节股票主板上市的流程和锁定期
第三节股票主板上市的条件
第十章跨国ppp中中国投资者的法律保障
**节中国投资者参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第二节国家契约
第三节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
第四节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第五节中国境外投资法律
部分相关政策法规
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第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12号)

基础设施公私合作(含跨国PPP)的法律保障 作者简介

何春丽,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吉林大学经济学学士。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候选人、中国证券业协会调解员、中国仲裁学会会员、吉林大学兼职教授、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省律师协会对外贸易与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自2007年始,作者潜心研究BT、BOT并为长春市北站房建设、长东北核心区建设、合隆污水处理厂项目提供BT和BOT法律服务。   自2002年起,何春丽先后担任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长春供热公司、长春新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电力管道公司、一汽丰田(长春)发动机有限公司、中水东北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长春盖尔瑞孚艾斯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吉林省证券业协会、长春韩国人商会、吉商建设集团、吉林省汽车零部件研究公司、长春吉大小天鹅仪器有限公司等近百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涉及政府融资建设平台、市政公用设施、电网建设、汽车零部件研发与生产、高科技研发等众多领域,也涉及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多种所有制形式。

基础设施公私合作(含跨国PPP)的法律保障

http://www.00-edu.com/tushu/sh1/202006/2566495.html十二生肖
十二星座